三、国民经济的恢复

旧中国经济本来极其落后,8 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和 3 年多国民党反动派反人民战争更使它遭到严重的破坏。1949 年同历史上的最高水平相比,工业总产值减少一半,其中重工业产值减少 70%,轻工业减少 30%。这一年钢产量仅 15.8 万吨,减少 80%;煤仅 3243 万吨,减少 48%;粮食为 11318 万吨,减少约 25%;棉花为 44.4 万吨,减少约 48%。1949 年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现代工业产值只占 17%。根据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社会委员会”统计, 1949 年中国人均国民收入 27 美元,不足整个亚洲平均 44 美元的 2/3,不足

印度 57 美元的一半。这种情况使集中力量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十分紧迫。建立和扩大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是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物质基

础。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建立的国营经济,构成了建国初期国营经济的主要部分。

没收官僚资本的工作,是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在接管城市的过程中完成的。中共中央明确规定,官僚资本是指由国民党中央政府、省政府、县政府经营的官办企业和在抗日战争胜利后由他们接管的原日本、德国和意大利在中国的企业,以及由国民党四大家族、大官僚分子直接举办的企业。对官僚资本的接收,采取了和对待国民党政权机关完全不同的办法,即不是打碎它的机构,而是“原封不动”,按照原来的组织机构和生产系统由军管会把它完整地接收下来,先实行监督生产,然后逐步地进行民主改革和生产改革。这样,使接管工作进行得比较顺利,基本上没有发生生产停顿或企业设备被破坏的现象。到 1950 年初,全国除台湾外,大陆上的官僚资本企业均

已由人民政府相继接管。合计共有工矿企业 2800 多家,金融企业 2400 多家。没收官僚资本包含着双重的革命性质:一方面,它是封建的买办资本,

没收官僚资本是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之一;另一方面,官僚资本是中国的垄断资本,占全国工业资本总额的 2/3,没收官僚资本就消灭了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主要部分,在这个意义上,又具有社会主义革命的性质。

通过没收官僚资本,接管帝国主义在华企业,加上从各革命根据地逐步发展起来的公营经济,就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体系。由于我国现代工业中最大的和最主要的部分是集中在官僚资本和帝国主义在华资本手中,没收和接管这些资本而建立起来的国营经济也就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成分。在 1949 年全国大型工业总产值中,国营经济占 40%,其中煤产量占 68%,电力占 58%,生铁占 92%,钢占 97%,棉纱约50%。还控制了全部铁路和大部分现代交通运输业,控制了绝大部分银行业务和国内外贸易。这就为恢复和发展生产准备了重要的物质条件。

建国初期,恢复经济的一个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是必须改变由于国民党政府长期滥发纸币,造成物价飞涨、投机猖獗、市场混乱的既成局面, 制止投机资本利用国家的财政经济困难,继续在市场上兴风作浪,迅速稳定

市场和物价。为此,政府依靠国营经济的力量和老区农民的支持,采取了有力的经济措施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首先在市场上与投机资本作斗争。各大城市相继解放后,各地军管部门和人民政府,针对当时银元投机猖獗的情况, 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管理,明令严禁金银外币在市场上自由流通,由人民银行挂牌收兑,对非法的金融投机活动,严加取缔,并规定人民币为唯一合法货币。但投机资本家对政府法令置若罔闻,继续兴风作浪,扰乱金融市场。1949 年 6 月 10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在广大群众的要求与支持下,查封了金融投机

的大本营“证券大楼”,将破坏金融的投机商 238 人逮捕法办。武汉、广州也同时取缔了地下钱庄,逮捕了投机首要分子,沉重打击了金融投机资本的非法活动。这就是解放初期著名的“银元之战”。但是,投机资本家又转而囤积粮食、棉纱、棉布和煤炭,大肆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为此,又进行了一次“米棉之战”。人民政府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粮食、棉花、棉布、煤炭等重要物资的大规模调运和集中。当 11 月 25 日物价上涨最猛的时候,全国各大城市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一致行动,敞开抛售,使物价迅速下跌。同时又收紧银根,投机资本家资金周转失灵,纷纷破产,给投机资本以毁灭性的打击。自此,社会主义的国营经济初步取得了稳定市场的主动权。

打击投机资本取得胜利后,物价出现了暂时稳定,但并不巩固。因为物价上涨的根本原因,还在于财政收支不平衡,钞票发行过多。要从根本上稳定物价,就必须做到国家财政收支平衡和市场物资供求平衡,制止通货膨胀。为此,必须改变在建国前为适应当时被敌人分割包围的状况而采取的各革命根据地“统一领导,分散经营”的管理办法,实行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的统一管理,以适应新中国成立后新的形势的需要。1950 年 2 月,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在陈云主持下召开了全国财政会议,详细研究了全国财政、贸易、粮食、金融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和统一财政经济的办法。3 月 3 日,政务院颁布了

《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主要内容是:统一全国财政收入, 使国家收入的主要部分集中到中央,集中地使用于国家的主要开支;统一全国物资调度,使国家掌握的重要物资从分散状态集中起来,合理使用,以调剂余缺;统一全国现金管理,一切军政机关和公营企业的现金,除留若干近期使用者外,一律存入国家银行,统一调度。这个决定是新中国成立后在经济管理方面采取的第一个重大措施,立即在全国得到认真地贯彻执行。同时, 政府还采取核实和紧缩编制、清理仓库、加强税收、发行公债、节约开支等措施,均收到明显的效果,使国家财政收入迅速增加,支出相对减少。自 3 月以后,财政收支接近平衡,通货停止膨胀,物价也更趋于稳定,并稍有回落。

稳定物价和统一财政工作的实现,是新中国成立后在财政经济战线上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胜利。从此结束了国民党统治时代连续 12 年使人民深受其苦的通货膨胀和物价高涨的局面,也结束了旧中国几十年财政收入不平衡的局面。这个胜利,为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使国营经济基本上确立了在市场上的领导地位,并初步建立起全国计划管理体制的雏形,成为我国经济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轨道转上独立自主的新民主主义轨道的历史转折点。这一切表明,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我国财政经济极端困难的状况已经开始好转,人民政权也巩固了。

全国财经工作统一和物价稳定以后,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具备了必要的条件,于是中共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

转的号召。

首先是大力恢复农业生产。这是一切部门恢复的基础。土地改革完成后, 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国家采取一系列政策鼓励和帮助农民发展生产:降低农业税,减轻农民的负担;实行合理的价格政策、收购政策,保证农民的合理收益;发放大批农业贷款,帮助贫苦农民克服生产中的困难;推广先进农业技术,推广良种和改良农具;开展爱国增产竞赛运动,实行丰产奖励。并积极引导农民“组织起来”,开展互助合作运动,以解决贫苦农民在生产中独力无法克服的资金、耕畜、农具不足等种种困难。到 1952 年底,

全国参加各种形式互助合作组织的农民已达 4542 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39.9%,不仅对提高农业生产起了重要的作用,而且引导农民走上了农业集体化的道路。

与此同时,国家在财政经济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拿出大笔资金从事农田水利建设。对一些灾害严重的河流如淮河等,开始进行全面的治理。这是我国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水利建设,对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抵抗旱涝灾害的能力,增加农业生产起了重要的作用。

其次,恢复和发展工业生产。为了恢复生产,国家在顺利完成对官僚资本企业的接管后,立即在广大工人的支持下,迅速修复被破坏的机器设备, 复工复业。同时逐步开展企业内部的民主改革和生产改革,改进对企业的生产管理。还整顿旧的工资制度,逐步推行劳动保险制度,改善职工的生活, 提高工人的主人翁责任感和生产积极性,普遍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运动,使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同 1949 年相比,1952 年国营工业劳动生产率提高 61%,大大地促进了工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与此同时,国家还尽一切可能集中财力、物力,开始进行一些最急需的建设,主要是铁路交通和煤炭、电力、钢铁等能源基础工业的建设。铁路交通建设方面,3 年内国家共投资 17.7 亿元。除修复、改善原有铁路外,还根据开发内地资源的需要,新建了来睦(广西的来宾到睦南关)、成渝(四川的成都到重庆)和天兰(甘肃的天水到兰州)三条铁路共 1263 公里。到 1952 年底,全国铁路通车里程共 24518 公里,超过解放前最高年份约 10%左右。3 年内,还新修公路 3846 公里,其中包括工程艰巨、通往世界屋脊拉萨的康藏

公路从康定到昌都一段,于 1952 年 11 月建成正式通车。能源、基础工业建设方面,3 年内共投资 26.7 亿元,除主要用于恢复和改造原有企业外,还新建企业 3300 多个。这些改建、扩建和新建企业,大部分集中在东北地区,这不仅因为东北地区解放较早,恢复建设开始早,还因为东北地区原有的重工业基础较好,又处于重要的战略地位。连同原有企业,到 1952 年底,全国共

有国营工业企业 9500 多个,职工 510 万人,国营工业总产值 3 年间增长 287%, 平均每年递增 57%,大大地增强了国营经济的实力,成为经济恢复中的一支主要力量。

为了恢复和发展生产,还认真贯彻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利用和限制政策。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是新民主主义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1950 年,私营工业的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 51.8%,私营商业的商品零售额占全国商品零售总额的 85%,在我国生产力十分落后的情况下,资本主义工商业对于增加社会生产,实现商品流通,促进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建国初期,在打击投机资本的同时,对于国计民生有利的私营工商业, 仍然通过发放贷款、供给原料、委托加工、收购产品等各种方式加以扶植,

帮助它们克服生产经营上的困难,使私营工商业在短期内得到了恢复。特别是当 1950 年 3 月全国物价稳定后,资本主义工商业出现严重困难的时候,中共中央坚持七届二中全会确定的利用和限制的方针,纠正党内少数人企图趁此一举解决掉资本主义经济的“左”的思想倾向,决定采取措施,合理调整工商业。七届三中全会并把这作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三个必要条件之一。

合理调整工商业的主要内容,就是调整公私关系、劳资关系和产销关系三个方面,其中重点是调整公私关系。基本原则是国家根据《共同纲领》规定的统筹兼顾方针,对私营工商业在经营范围、原料供应、销售市场、劳动条件、价格和财政金融政策等方面作必要的照顾,并且采取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等方式,把它们的生产和销售大体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使它们从停工歇业的困难中摆脱出来,为恢复和发展生产服务,并获得正当的利润。到 1951 年底,私人资本主义工业总产值比 1949 年增长了 48.2%,私营商业商品零售额比 1950 年增长 36.6%。

调整工商业是对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的进一步改组和改造,使资本主义工商业开始走上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同时也进一步巩固了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使新民主主义经济的五种经济成份(即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但是,当资本主义工商业迅速发展的时候,资本主义经济唯利是图、投机取巧等消极面也充分暴露出来,许多工商业主都采取行贿、漏税、偷工减料、盗骗国家资财、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简称“五毒”)等种种不法手段牟取暴利,从而加剧了它同政府、国营经济以及社会各方面的矛盾。这就导致1952 年上半年在工商界开展了一场“五反”运动,同在党政机关中开展的“三反”运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同时进行。这是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一场大规模的限制和反限制的斗争。通过斗争,引导资产阶级服从国家法令和接受国营经济的领导,继续发挥其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 而不是要消灭资产阶级。“五反”运动后,政府针对在运动期间出现的公私关系和劳资关系紧张、市场萧条的情况,进一步采取措施在新的基础上调整公私关系和劳资关系,扩大加工订货,收购产品,更广泛地开展城乡物资交流,调动私营企业的积极性,使资本主义工商业继续有所发展,对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对个体手工业,也采取了积极扶持的方针,并鼓励其向合作经济发展。从 1949—1952 年,个体手工业生产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1952 年个体手工业产值为 1949 年的 219.5%,增长了一倍多。

再次,恢复和发展国内外贸易,促进城乡物资交流。1950 年国营商业只占全国商品零售总额的 14.9%。为了使国营商业承担起组织全国商品流通, 调剂社会供求和稳定市场物价的艰巨任务,新中国成立后,立即建立起领导和管理全国贸易事业的行政领导机构,组建各种专业贸易公司,扩展商品服务网点。经过几年的努力,到 1952 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形成了一个从

上到下的包括各种门类的统一的国营商业体系。全国共有 28 个专业公司,

33282 个国营商店。与此同时,还在全国城乡大力发展合作社商业作为国营

商业发展城乡贸易、联系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的重要助手。到 1952 年

底,全国共有基层供销合作社 35096 个,对活跃城乡经济起了重要作用。在恢复国内贸易的同时,也积极发展对外贸易。人民政府在没收和改造

原官僚资本进出口贸易企业的基础上,建立了新中国的国营对外贸易体系,积极发展同苏联、东欧等国家的贸易,也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资本主义国家建立和发展贸易关系。1952 年,进出口总额达 64.6 亿元,比 1950 年增长 55%。3 年间,进出口贸易保持了基本平衡,改变了旧中国大量入超的状况。经过 3 年的努力,国民经济得到全面恢复和初步发展。1952 年,工农业

总产值 810 亿元,比 1949 年增长 77.5%,比建国前最高水平的 1936 年增长20%,其中工业总产值增长 145.1%,农业总产值增长 53.5%,工农业主要产品的产量已超过建国前最高水平。随着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国家财政收支平衡, 结构改善。文教卫生事业得到相应发展。职工、农民收入增加,生活有所改善。1952 年同 1949 年相比,全国职工总数由 800 万增加到 1600 万,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提高 70%,还先后在企业中实行劳动保险制度,在公教人员中实行公费医疗制度。

在经济恢复的同时,国民经济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国营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合作社经济都得到发展。由于国家的支持和社会主义经济的优越性,国营经济发展更为迅速,1949 年在全国工业(不包括手工业)总产值中占 34.7%,1952 年上升为 56%。

在建国以来短短 3 年多时间里,国家在国民党遗留下来的千疮百孔的烂摊子上,领导全国人民一方面扫除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的残余势力,彻底完成民主革命所遗留的任务,巩固了人民民主政权;另一方面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了遭受长期战争破坏的国民经济,积极发展社会主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开始发展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农业手工业的合作化运动。全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人心振奋,一片朝气勃勃的新气象。这个胜利,为开始进行大规模的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和全面的社会主义改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