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和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

农村改革的显著效果,启发了人们的思想,推动了城市经济改革的开展。经过试点和探索,从 1985 年起,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从农村转入城市。

1984 年 10 月 20 日,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总结改革试点的经验,通过了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这个文件大胆突破了一系列传统观念和传统体制的模式, 指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不能把贫穷当作社会主义,应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检验一切改革得失成败的最终标准;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充满生机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增强企业活力,等等。

这个决定一个最重大的突破,是把发展社会主义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作

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决定》指出:“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这样,就从理论上纠正了长期以来排斥商品经济的传统观念,对社会主义作出新的解释,为经济体制改革奠定了理论基础。正如邓小平所说,这个决定可以说是中国版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在这个决定的指导下,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从 1985 年起全面展开,除了对计划、财政、税收、金融、物资、外贸、基建等进行单项改革外,还进行了两项带全局性的重大改革。一是改革价格体系。国家采取了“放调结合,稳步前进”的方针。在价格形式上,由过去单一的国家价格改为国家牌价(固定价)、国家指导价(浮动价)和市场调节价(自由价)三种形式;在价格管理权限上,由过去单一的国家定价改为国家定价、企业定价和自由定价三种方式,给了地方和企业一部分定价权。从此,就走上了计划内价格与计划外价格并存的“双轨制”道路。二是改革工资制度。增加了职务工资和奖金等工资组成,推行百分计奖、浮动工资、定额工资、计件工资等多种分配方式,使职工的报酬与企业的经营成果及个人的劳动贡献紧密挂钩。

通过这些改革,我国的经济体制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各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在所有制形式上,破除了过去急于求公、求成、求纯的“左”的指导思想,改变了单一公有制结构的不合理状况,逐步发展了城乡集体经济、个体和私人经济,以及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和外商独资企业,开始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格局。从 1978—1988 年,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全民所有制经济从 80.8%下降到 56.6%,集体所有制经济从 19.7%上升到36.4%,个体经济、私人经济、中外合资及外商独资等经济从几乎为零增加到

7%。这些经济成份,在搞活经济、满足人民需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有制经济本身,也实行了多种经营方式,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提高了经济效益。

在经营管理形式上,改变了过去过于集中和经营形式过于单一的缺点, 扩大了企业的自主权,逐步把企业变成了相对独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并根据企业特点、规模大小以及在国民经济中地位、作用的不同,对不同企业实行了不同的经营方式,如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发展新的股份制企业等等,逐步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到1987 年,全国已有 80%的国营企业实行了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在企业内部,也实行了一系列改革,如改革企业内部的领导体制;层层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实行劳动用工合同制;改革企业内部的分配制度;引进竞争机制,公开招标投标,实行劳动优化组合等。这些改革,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 加强了职工的责任心。

在宏观经济管理形式上,逐步改变了过去国家经济管理机构分投资、分物资、直接下指令性指标的直接管理形式,开始向间接管理过渡。1984 年 10 月,国务院批准了《关于改进计划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缩小了生产、流通领域的指令性计划的范围,下放了计划管理权限,增强了市场调节的作用。与此同时,还改革了投资体制,下放了投资审批权限,从 1985 年起将基本建设投资内财政无偿拨款全部改为银行有偿贷款;改革金融体制,恢复和建立了各专业银行及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建立了以中央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

构相配合的新体制;进一步改革税收体制,在 1984 年实行利改税的基础上,

从 1985 年起实行了“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新体制,调整了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

在流通体制上,改变了过去那种独家经营的局面,实行多渠道经营和流通,逐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体系。1984 年 2 月,国务院批准了改革商业体制的报告。从此改变了原有的日用工业品一、二、三级批发体制,建立了大批的贸易中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业、饮食、服务、维修网点大大增加,消费市场日渐完善。在此同时,生产资料市场也开始形成,物资交易市场和经营网点有较大发展。到 1987 年,全国已有贸易中心 2200 多个,城乡

农贸市场 6 万多个,社会商业网点 1099 万个,物资经营网点 32 万个,物资

贸易中心 644 个。

在城市综合改革上,改变了过去纵向封闭型的条块状管理体制,发挥了中心城市的功能,发展了各种横向经济联合。到 1987 年,进行综合改革试点

的城市已达 72 个,开始形成一批以中心城市为依托的经济区,如以上海为中心由苏皖浙赣闽沪组成的上海经济区,以沈阳为中心由东北三省和内蒙古东三盟组成的东北经济区,以重庆为中心由川滇黔桂藏渝五省六方组成的西南经济协调组织等。据统计,全国已建立了 3.2 万个新的横向经济联合组织,

100 多个大中型企业群体和企业集团,49 个跨地区、跨部门的横向经济联合网络。除此之外,国家还先后对重庆、武汉、广州、西安、沈阳、大连、哈尔滨、青岛、宁波等 9 个中心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和一些企业集团实行了计划单列,被赋予省一级管理经济的权限;在全国 1/3 的地区实行了市带县的新体制,促进了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在一些城市中,还进行了其它方面的一些改革试点,如机构改革、住房制度改革等。

通过以上改革,逐步打破了过去在农村搞自给半自给的自然经济和在城市搞以产品分配代替市场交换的产品经济的旧模式、旧体制,逐步建立起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新体制,使计划经济的优越性与商品经济的活力初步结合了起来。

对于军事、科技、教育、文化等体制,中央也逐步进行了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当然,我国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失误。比如在研究和推进改革时,对国情、国力缺乏全面深刻的认识,思想上行动上都有些急于求成; 在改革统得过多、管得过死的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忽视了必要的适当集中; 在强调微观搞活的同时,忽视了综合平衡和加强宏观调控,法制建设以及必要的管理工作也有些跟不上;各项改革措施的衔接配套不够好,有的甚至互相矛盾,未能收到预期的效果。由于出现了上述问题和失误,同时由于在抓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上存在“一手比较硬、一手比较软”的状况, 结果造成通货膨胀,物价上涨过多;分配不公,收入差别较大;党内腐败现象滋长,社会上的不良风气蔓延等现象,引起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不满。在经济建设中,由于经济形势一年比一年好,对形势的估计过于乐观,又产生了要求过急的现象,有的领导人不顾实际地强调尽快“翻番”,致使许多地区和单位盲目攀比发展速度和片面追求高指标。与此同时,许多工作却没有跟上,如对有效控制社会总需求过度增长有时注意不够,对提高经济效益特别是产品质量缺乏有力的措施和有效的监督,在着重增强企业活力时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的措施未能及时跟上等等,从而导致了经济过热现象的出现。

特别是 1984 年第 4 季度以后,出现了追求超高速发展的现象,固定资产投资和消费基金增长过猛,货币发行过多,进口控制不严,经济生活中产生了某些不稳定的因素,农业生产从 1985 年起开始滑坡,粮食、棉花明显减产。

这些失误是没有经验造成的,是前进中的失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 党和政府不断调整政策和措施,克服失误,终于使改革开放顺利发展,特别是在 1984—1988 年这 5 年期间,我国的经济发展是非常快的。从国民生产总

值来看,1983 年与 1978 年相比,5 年间从 3588.1 亿元增长到 5809 亿元,增

长 2220.9 亿元;可是以 1988 年与 1983 年相比,从 5809 亿元增长到 14018.2

亿元,增长 8209.2 亿元,是前 5 年增长额的 3.7 倍。国民收入增长到 11738

亿元,增长 7002 亿元,是前 5 年增长额的 4 倍。工业总产值增长到 18224

亿元,增长 11763 亿元,是前 5 年增长额的 5.3 倍。农业总产值增长到 5865

亿元,增长 3115 亿元,是前 5 年增长额的 2.3 倍。

所以,正如邓小平 1992 年春南巡讲话所指出的,从 1984—1988 年这 5 年间,虽然有失误,但“这个期间我国财富有了巨额增长,整个国民经济上了一个台阶”。“那五年的加速发展,也可以称作一种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