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南京临时政府成立

武昌起义后 14 省纷纷光复独立,在短短的几十天里革命形势以及革命党与清朝统治者斗争的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一变化不仅使社会不同阶级、阶层和集团的人们在摧毁帝制、建立共和的大目标下动员起来,而且,集聚起来的力量动摇了封建专制制度的基础。为了推进革命的进程,立即成立领导全国革命运动的中央政府的呼声愈来愈强烈。然而,由谁来组织中央政府, 建立什么样的政治体制等问题,在革命党、立宪派和旧官僚之间展开了激烈的斗争。

革命党领导人孙中山、黄兴等人十几年来致力于武装推翻清王朝的事业,但他们并没有预料到武昌起义能在这时爆发,并且立即以摧枯拉朽之力掀起各省革命的浪潮,因而还没有来得及考虑建立中央革命政府的种种问题,对于不同利益集团就政权问题而展开的矛盾斗争也没有思想上的警惕和组织上的对策。

在孙中山回国前,关于组建中央政府的争论已经开始。10 月下旬,宋教仁、于右任拟订了《组织全国会议团通告书》,建议在上海设立临时会议机关,磋商对内对外妥善办法,并请各省举派代表莅沪集议。上海立宪派人物林长民闻讯后,赶紧致函时任湖北军政府民政部长的汤化龙,提议用谘议局联合会体制,将易帜各省联合组成统一的临时政府,准备在革命党无暇顾及之时,抢先建立以立宪派为主体的中央政权。上海独立后不久,沪督陈其美在苏督程德全、浙督汤寿潜说合下,联袂倡议在上海设立临时机关,特邀各省旧时谘议局和现时都督府举派代表各 1 人,驻沪开会,商讨组织临时政府。

11 月 12 日通电发表,立宪派轻而易举地取得了与革命党共同组织中央政府的地位。与此同时,武汉方面也在积极从事组建中央政府的准备工作。在上海方面发出通电的前 3 天,即 11 月 9 日,黎元洪已通电各省,速派代表来鄂商组临时政府。这样,关于商讨组织中央政府的各省代表会议地点问题的争执,便形成了以武汉和上海为核心的两个不同的集团。经过多次磋商,最后决定各省暂留 1 人驻沪以通声气,其余均赴武汉。

  1. 月 30 日,鄂、湘、闽等 11 省代表 23 人在汉口英租界顺昌洋行召开第一次会议,推选湖南代表谭人凤为临时议长,通过了《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接受袁世凯提出的继续在全国范围停战 15 天的建议,同意袁所派代表唐绍仪

与黎元洪或其他代表进行和谈,并议定和谈的 4 项条件:推翻清政府,主张共和政体,礼遇旧皇室,以人道主义对待满人。会议期间,正值汉阳失陷, 武昌告急,而南京光复的消息传来,代表遂议决会址由鄂迁宁,各省代表赴宁继续开会。在此期间,上海集团曾召开留沪代表会议,议决南京为临时政府所在地,选举黄兴为大元帅,黎元洪为副元帅;武汉集团则坚持黎为元帅; 章太炎亦支持黎。黄兴本人也坚辞大元帅职。上海选举无效。

  1. 月 12 日,抵达南京的 15 省代表即行开会。14 日,会议选举浙江代表

汤尔和任议长,广东代表王宠惠任副议长,并决定 16 日开会选举临时大总统。但因传来讯息:袁世凯表示主张共和并以胁迫清帝逊位而与革命党作交易。于是许多代表因选举事争论不休,遂同意缓举总统,而将总统一席留待袁世凯“反正”,归附共和。于是,代表会议于当日议决,缓举临时大总统, 虚位以待袁。

孙中山在海外一直密切关注并指挥着革命运动的发展。12 月 21 日,孙中山由美国取道欧洲回国。回国之前,孙中山已深刻地看到,武昌起义后革

命党所面临着的两个严重问题:一是财政困难;二是“满清遗留下来之恶劣军阀、贪污官僚及土豪地痞等之势力依然潜伏”,①成为将来民国的无穷祸患。显然后者是更为长期和艰巨的任务。这些恶势力混入革命营垒,攫取权利, 已经引起孙中山的警觉,对黎元洪和袁世凯都认为不可信。决心亲自组织中央革命政府,建立民国。

为此孙中山首先批驳了革命党内妥协退让的观点,坚持在尽快结束战争、建立共和国家的基础上进行南北议和。

12 月 25 日,孙中山回到上海,受到黄兴等的热烈欢迎。他在回答中外记者的问题时宣称:“予不名一钱也,所带回者革命之精神耳!革命之目的不达,无和议之可言也。”26 日,同盟会召开最高干部会议,孙中山被确定为大总统人选。在讨论组织临时政府方案时,宋教仁主张实行内阁制,孙中山反对。他认为:“内阁制乃平时不使元首当政治之冲,故以总理对国会负责,断非此非常时代所宜。吾人不能对于唯一置信推举之人,而复设防制之法度。余亦不肯徇诸人之意见,自居于神圣赘疣,以误革命之大计。”①除宋教仁外,大家都赞成孙中山的意见。

12 月 29 日,有 17 省代表参加的各省代表会选举孙中山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他在致各省代表和都督、军司令长的电文中表示接受,准备赴南京就职。次日,代表会议决请各省选派参议员 3 人赴宁组织参议院。

1912 年 1 月 1 日,孙中山赴南京,在总统府举行了就职典礼,并发布了

《临时大总统就职宣言》,表示将尽全力“尽扫专制之流毒,确定共和,以达革命之宗旨,完国民之志愿”。对内方针是实现民族统一、领土统一、军政统一、内治统一、财政统一;对外方针是务洗去“满清时代辱国之举措与排外之心理,与友邦增益睦谊,持和平主义,将使中国见重于国际社会,且将使世界渐趋于大同。”②中华民国正式成立。

1 月 2 日,由各省都督代表组成的临时参议院通过黎元洪任临时副总统,

并讨论了孙中山提出的 9 名国务员人选,其中有些人员争持不决。孙中山同黄兴协商,黄兴认为,在此新旧交替之时,“不如部长取名,次长取实”。孙中山基本同意。最后定为:陆军总长黄兴,次长蒋作宾;海军总长黄钟瑛, 次长汤芗铭;外交总长王宠惠,次长魏辰组;司法总长伍廷芳,次长吕志伊; 财政总长陈锦涛,次长王鸿猷;内务总长程德全,次长居正;教育总长蔡元培,次长景耀月;实业总长张謇,次长马君武;交通总长汤寿潜,次长于右任。革命党人实际上构成政府成员的主体,基本上掌握了临时政府的领导权。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是中国第一个按照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原则建立起来的“革命政府”,它是以铲除封建专制制度、确立民主共和制度,实现民族、民权、民生主义的革命宗旨为职志。

以孙中山为大总统的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立即仿照西方资本主义制度,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以废除延续中国 2000 年之久的封建君主专制,建设资产阶级共和国。

1912 年 1 月 28 日,成立临时参议院,由每省都督府派遣参议员 3 人组成。然后,参议院制订了国会组织法及议员选举法大纲,以美国国会为蓝本,

① 《孙中山三赴纽约》,《近代史资料》总第 64 号。

① 《胡汉民自传》,《近代史资料》总 45 期。

② 《临时大总统宣言书》,《孙中山全集》第 2 卷,第 2 页。

采取两院制。又制定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宪法未施行前,代行宪法, 以此巩固资产阶级的国体和政体。

《临时约法》共 7 章 56 条,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人民一律平等,并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仰等自由,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还有纳税、服兵役等义务。这些规定出现在国家根本法中, 在中国历史上是第一次。它对于启发人民的民主意识,摆脱传统的封建等级制度和观念的束缚,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

《临时约法》还规定了参议院、大总统、国务员、法院的职权,实行“三权分立”、“代议政治”以及对内对外政策的原则。

尽管这些还不够完善,但在中国历史上是从来没有的事,较之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它开创了中国民主政治的新局面,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为以后的独裁者准备了一个紧箍咒。虽然这些原则和制度由于以后统治者的破坏都未能实行,但正是在这种破坏中暴露出他们独裁者的嘴脸,一个一个被唾弃,历史也由此不断地前进。

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法令,诸如建元改历,限期剪发,废止肉刑, 保障人权,禁止买卖人口,严禁种植和吸食鸦片;成立实业部,制定工商章程和条例,鼓励发展工商业;在教育、新闻、人事制度和社会习俗等方面除旧布新,进行改革,向封建专制秕政和社会陋习冲击。这些都表现了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的民主和革新精神。

但是,南京临时政府的改革也有其弱点,最突出的是对农村、特别对农民的土地问题缺乏必要的关注,没有采取重大的改革措施。所以无论辛亥革命中或南京临时政府期间,广大农村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封建土地制度和地主豪绅的统治依旧存在,农民没有发动起来成为资产阶级革命的同盟军和主力军,这就大大限制了资产阶级革命的力量;而且由于农村生产力没有解放,也使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发展。因此,当中外反动派向革命反扑时,南京临时政府很快就垮台了。它的一系列改革法令,也都成了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