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会请愿运动

清末立宪派的主要政治活动是为争取参政权而发动的要求清政府速开国会的请愿运动。这场运动大体上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发生在 1907—1908 年间,首倡者是宪政讲习会的杨度、熊范舆

等。杨度在 1906 年冬就在《中国新报叙》中提出:“立宪之事不可依赖政府,而惟恃吾民自任之”。1907 年春,又提出应把国民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到请开国会这一目标上来。①是年秋,熊范舆和沈钧儒、雷光宇、恒钧等人领衔,给清廷上了第一份要求速开国会的请愿书。指出中国正处在“存亡危急之秋”, 外部列强环逼,内部革命蜂起,如不赶紧实行立宪,“恐三数年后,燎原莫救”,要求一两年内开设国会。

这份请愿书在报纸上发表后,在社会上得到广泛的响应。一些海外华侨、留学生等也相继上书或致电清廷,要求速开国会。在国内,宪政讲习会的据点湖南首先派出代表赴京上请愿书,由此带动各省立宪派陆续发起请愿签名运动,于是逐渐形成全国性的国会请愿运动。从 1908 年 3 月以后,河南、广东、江苏、安徽、直隶、奉天、吉林、山东、山西、浙江等省,也陆续有代表赴京上请愿书,要求速开国会。当时政闻社、预备立宪公会和宪政讲习会还在上海联合发起、组织国会期成会。在此情势下,连清政府的某些督抚、驻外使臣也上奏朝廷,请开国会。

清廷对这场运动一开始就持抵拒态度,并对其发展深感不安,伺机镇压。于是以政闻社社员陈景仁(法部主事)电奏朝廷要求 3 年召集国会以及吁请把主张缓行立宪的于式枚革职为煽动,下令将陈景仁革职,接着又下令查禁政闻社,迫使请愿代表各自回省。这次请愿运动遂告失败。与此同时,清廷根据其预备立宪的步骤,批准各省成立谘议局,并谕令各省督抚实力奉行, 限一年内办齐。因而各省立宪派的主要精力都转向谘议局议员的选举活动方面,请开国会的事暂时沉寂下来。

1909 年 10 月,各省咨议局开幕,许多立宪派分子成为谘议员,甚至议长,在各省取得了较稳固的地位。于是,要求参政权的欲望便更强烈地倾泄出来,由是发生了由各省谘议局发动的新一轮国会请愿运动。这一轮请愿运动,前后共进行三次,较上一阶段的请愿运动,声势更为浩大。

第一次请愿国会运动,是由江苏省谘议局局长张謇领头发动的。1910 年10 月 13 日,张謇同江苏巡抚瑞澂商议、由张謇出面联络各省谘议局,由瑞澂出面联络各省督抚,分别请求朝廷速开国会和速设责任内阁。11 月 27 日召开各省谘议局联合会大会,正式推定各省谘议局赴京代表,组成请愿代表

① 参阅《梁启超年谱长编》第 395 页。

团,并公推直隶代表孙洪伊领衔,向都察院呈递请愿书。请愿书是由林长民起草,经张謇修改定稿的。提出内政外交危机严重,非速开国会不足救急, 强烈要求“速开国会”,为主朝廷“速降谕旨,颁布议院法及选举法,期以一年之内召集国会”。①

1910 年 1 月 16 日,请愿代表团将请愿书呈递都察院。不久,清廷颁发上谕,拒绝“速开国会”的要求。请愿代表即开会决定组织请愿即开国会同志会,并致书各省团体,请组织分会,以便各省代表到京后再上请愿书。京师还成立了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国会期成会,以为请愿团的后援,还致书各省谘议局、教育会、商会团体,以及海外各埠华侨,希望各举代表。这样, 参加请愿活动的社会成分更为扩大,除谘议局外,还有商界、学界以及海外华侨代表参加。6 月 16 日,请愿代表 80 多人前往都察院呈递请愿书 10 封,

请为代奏。6 月 27 日,载沣召见诸王公大臣,议定必须俟 9 年后筹备完全, 方可召开国会。“速开国会”的请愿要求再一次被清廷所拒绝。但请愿代表决心继续请愿,并扩大请愿规模,造成更浩大的声势,要求签名须普及农工商各界,人数每省至少须百万以上。各地各团体也纷纷致函,表示声援。

国会请愿代表团复于 8 月 15 日召开评议会,决定通过谘议局联合会提出:(1)国会不开,则应实行不纳税主义;(2)各省谘议局今年通常会应只要求速开国会一案,不达目的各局同时解散。①并鉴于资政院将于 10 月 3 日开院,遂决定第三次国会请愿提前举行。

10 月 7 日晨,请愿代表乘车往摄政王府,向摄政王载沣上书请愿。临行时,奉天留京学生赵振清、牛广生各割股血书,“以表示此次将以血购国会, 决不似前之以文字购国会”。②但载沣避驻三所。各代表表示:须待监国回府, 亲自谒见,否则决不离去。民政部尚书善耆亲来商议,各代表才同意将请愿书交其代转。

8 日下午,孙洪伊等赴资政院逞递请愿书,请于明年召开国会,设立责任内阁。10 月 22 日,资政院讨论陈请速开国会议案,气氛异常热烈。最后由议长、副议长即时上奏。议长即宣告用起立表决法,全场三次全体起立, 三次高呼国会万岁、大清国万岁、大清国立宪政体万岁。一时欢声雷动。同时上奏要求“明降谕旨,提前设立上下议院,以维危局而安群情。”

可以说,当时全国上下,是一片沸沸扬扬的速开国会的请愿声。就请愿运动的主导力量立宪派来说,他们是希望借此获取部分参政的权力,并以此阻止革命的爆发。他们固然对清王朝不满,但亦惧怕革命。他们一而再、再而三地发动请愿运动,固然是有感于日益严重的民族危机,但最使他们忧心的还是日益严峻的国内形势。然而,垂亡的清王朝并不感悟。他们关心的, 仍然是如何维护手中的大权,使其不致旁落。11 月 3 日,清廷召开御前会议, 商讨对策。决定稍作让步,提前 3 年,于宣统五年实行开设议院。第二天, 清廷颁布此谕,同时“著民政部及各省督抚剀切晓谕”,令“所有各省代表人等”,“即日散归,各安职业,静候朝廷详定一切,次第施行。”①

对于这道上谕,多数立宪派是不满意的。但诚如国会请愿代表团通告各

① 宣统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 820 号《政治官报》,折奏类。《东方杂志》第七年第 1 期。

① 宣统二年七月二十四日、二十五日《中外日报》。

② 宣统二年九月十四日《申报》。

① 《东方杂志》第七年第 11 期,《谕旨》。

省同志书所说:“朝命既下,度非复挟一公呈一请愿书可以力争也,又非复少数人奔走呼吁可以终得请求也。惟诸父老实图利之。”这样,在无可奈何之中,代表团奉命解散,第三次请愿运动也宣告失败了。

国会请愿运动的失败,使立宪派中的许多人,终于抛弃了对清政府的幻想,逐步走上同情或参加反清革命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