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国以“强化环境管理”为中心的政策基本适应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体制
中国的环境保护工作,自 1973 年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以来已经有 18 年历史,在实践中,总结出了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规与标准。概括起来是: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要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统一的环境保护战略方针;
——“预防为主”,“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强化管理,以管促治”的环境保护三项基本政策;
——由《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法、有关《条例》以及各部门颁布的环境保护行政规章组成的相对完善的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已颁布 204 项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分析方法标准。与此同时,我们还制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三同时”,
即防治污染和公害的设施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排污收费、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排污许可证、限期治理、污染集中控制等八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与措施。
以上这些法规、条例和管理制度的实施,有效地控制了环境污染的发展。近 10 年来,在国民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 9.6%的情况下,环境质量状况维持在比较平稳的状态。局部地区的环境质量还有所改善。由于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是在经济和科技都比较落后的条件下来发展经济和进行建设,因此随着中国人口的增长,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生态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环境形势,必须继续坚持和完善现行的方针政策。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实践证明,中国经济发展的成就在很大程度上是实行了市场经济和开放的结果。1990~1991 年我国 GNP 增长率为 9%, 居世界第二位,GNP 总量居世界第七位。
我国以“强化环境管理”为中心的一整套环境保护政策,主要是在改革开放十多年里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因此,从总体上来说,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方向上是一致的,在进展上也是大体同步的。改革开放十年来,我国国民生产总值突破了翻番的目标,而环境质量状况基本维持在 80 年代初的水平,这是我国强化环境管理所取得的伟大成就。这说明我国所采取的环境管理政策是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随着今后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我国所推行的八项环境管理制度等也应进
一步完善和发展。
另外,当前全球环境管理的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由“尾部控制”转向“源头控制”和“全过程管理”;由“被动治污”转向“主动治污”;由“单向发展”转向“持续发展”。这一系列变化也要求我国环境管理要制定一系列新的政策和法规。
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和全球环境保护进入到新的阶段,我国环境管理必须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