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四个特征

  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

市场竞争原则的核心内容有两条:一为优胜劣汰,一为收益最大化。对于消费者来说,他需要根据收入和市场价格变化选择一定的消费组合,从而使其效用达到最大化。对生产者来说,他需要根据不同的市场需求,选择生产要素的不同组合方式,生产出更多的受消费者欢迎的商品,从而为自己赢得尽可能多的利润。对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的企业而言,其效益只能通过市场竞争才能全面综合地体现出来,而企业的各种收益又是以经济效益为背景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企业都想方设法减少投入增加产出,赚取利润,相互之间必然产生激烈的竞争,争取收益最大化。同时企业又面临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压力,优胜劣汰的法则鞭策着他们,迫使企业和生产者奋力地拼搏,更多地占领市场,争取利益最大化,以便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的经济

市场经济被称之为自由经济,是指其运行主体的决策是在不受外力的条件下,根据自身利益追求做出的。其市场信息的传递是不受人为歪曲和阻塞的,其运行规则是在自我发展中演变形成的,但这仅仅是市场经济的一个方面。在有效的产权制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竞争性很强的市场经济,实质上是一种权利和义务都很明确的经济。一方面,在灵活的市场价格体系中,其所有者的报酬可得到明确的界定和计量,其经营损失是来自于决策失误、市场风险还是来自于其他人为的不公平竞争是可进行分辨的。如果损失来自于决策失误或市场非人为风险,那么它只能自己承担,而不能将其转移。由于不存在“预算软约束”并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破产威胁,所有者和经营者行为必然受到经济规律的制约。另一方面,在经济规律的制约之外,还存在着严格的对不公平竞争行为、侵权损害行为的法律制约。这种法律制约并不是人为的,它与明确有效的产权制度密不可分,是市场经济公平竞争这一天然属性的反映,是市场经济主体的自我保护、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的提炼。

  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开放的经济

当今世界,经济生活国际化已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趋势,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能不考虑世界经济和世界市场的运行规则,所以必须对外开放。只有对外开放才能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引进外资发展本国经济。在对外开放的同时,必须对内开放,就是破除事实上存在的人为的地区之间、行业之间、部门之间的相互封锁,逐步建立统一的国内大市场,加强我国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地位。

  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制衡经济

所谓制衡是指一系统内诸要素间通过相互影响制约而达到均衡的过程。具体来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左右市场的力量相互牵制,使参与市场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相当明确,从而避免权力间的相互侵犯和权力的过度集中,

提高了整个经济的运行效率。制衡经济之所以能运转自如,主要得益于几百年来所形成的市场经济秩序,它包括产权制度、价格形成机制、法律制度和宏观调控在内的一整套完整的体系。因而,我国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应注意借鉴西方国家的一些好的经验。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就使中国在改革的取向上抛弃了计划经济体制,科学地选择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在这种形势下,探讨如何强化环境保护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促进经济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