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促进可循环资源的使用

开始确定的措施可能不足以解决日本的废物问题。因为,很多种资源日本都主要依靠从国外进口,这些资源必须被有效使用。从这点来看,进行废物拣选和可循环材料收集意义不大,除非它们被再用。为此,LPURR 旨在鼓励商业部门使用可循环资源。

“可循环资源”被定义为:作为原材料是可用的或具有潜在的可用性。它们可能被利用、不被利用、丢弃或作为产品生产、加工、修理或销售过程、能源供给过程、建筑过程中的副产品。

“特别指定的工业部门”(造纸、环境和建筑)被认为是在技术和财政上有能力利用可循环利用资源的必要部门。1994 年纸循环利用率目标(即再用纸:总纸产量)是超过 55%。目前的纸循环利用率是 52.3%(1991,包括进口);玻璃循环利用率是 51.8%(1992)。

“一级特定产品”是指那些全部或部分被收集或处置,特别是具有可循环利用价值的产品。这些产品是汽车、家用电器,如洗衣机、冰箱、电视机和空调。

对拣选出的废物进行收集的人应事先被通知“二级特定产品”(软饮料或含酒精的饮料罐)。铝罐和钢罐的循环利用率分别为 43.1%(1994 年目标是 60%)和 51.5%(1994 年要超过 60%)。

来自炼钢业的小金属块、来自电厂的煤灰、过剩的污物、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块以及建筑项目中丢弃的木料是“特定的副产品”。产生“特定副产品”的商业部门要制定一项计划以使其再循环利用,同时记录下其实施情况。

主管部长将制定基本政策以促进可循环资源的利用,同时符合“特别指定的工业部门”、“一级和二级特定产品工业”和“指定的副产品工业”指标。如果商业部门不符合这一指标,也不接受主管部长的劝告,部长也许会公布这一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