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状分析
- 申报与筛选
做法:根据国家局的发文,由各技术依托单位申报,各省市环保部门推荐分析。
由于发文渠道面向环保部门,而不是技术单位,大部分技术单位不知道评选“最佳实用技术”这事;即使知道了,由于意识到申报后没有商业利益, 故一些技术单位不会前来申报。
这样,形成了申报什么样的技术,就评什么样的技术的局面,不能面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需求,组织技术项目。
- 评审
做法:目前采取预选、预审、行业部门协调、现场考察、终审等五个环节,其中,预选是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能够申报。预审是对项目进行预审查,初步确定入选项目,并分出 A、B 类项目;行业部门协调是听取主管行业的环保管理部门对入选项目,特别是 A 类项目的意见;现场考察是对A 类项目的典型工程进行实地评估,在终审时,采用了定性和定量评审方法。
分析:全部五个环节,均采用了专家评审方法。
专家评审方法成功与否在于是否充分地运用了专家的实践经验、专家的个人认识、专家的专长以及专家作出判断时的考虑。目前,仍存在着专家的专长与项目的内容不符,专家的责任心不够等问题。
在评审中还可看到,由于每一申报项目依托于特定的单位,所以不同的单位申报同一技术便使筛选实际上是同一类技术选优,而不是一类技术的评价和筛选;况且一些水平优异的技术可能不申报,使评选不能评出“最佳”。
技术资料的翔实与否,影响着技术评审的准确性,而申报单位往往出于技术专利保密的目的,不愿提供太多的技术资料,这影响着评审结果。无论是申报材料或是专家评审时,缺乏可靠的技术经济分析。
- 推广
做法:归纳起来,目前在推广方面做的工作有:①对经过评审的环保技术授予环保最佳实用技术或环保实用技术、适用技术等称号;②以政府主管部门的名义组织推广会、技贸洽谈会、新闻发布会等活动,组织污染治理厂
家和技术依托单位见面;③出版各种技术手册,宣传实用技术;④在环境管理的过程中指导性地,而不是指令性地向治理单位介绍技术,供治理单位参考。同时,有些地方建立了某些技术的示范工程,以指导本地区推广工作。
分析:以上采取的措施都是指导性的、信息服务性的。在推广过程中,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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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技术的一般性评审,只能作为技术发展的一般性结论,而不能作为技术应用的可靠依据。涉及到在具体工程上的应用,还应做进一步的分析, 决定技术在实际工程上的应用,本质上是一个经济问题,所以,为证明技术的先进性,在一些地区,建立示范工程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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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环保部门缺乏强有力的措施来推广新技术。环保部门有责任推动技术进步,但这种推动并不表现在对某些技术应用在具体工程上负有责任, 国家科委采用资金投入的方式推动技术推广,是采用一种经济手段,对于环保部门,采取这种方式似乎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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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明确了环保部门是执法部门,对于企业,判断其是否执行环保法,最后落实到企业是否达到排放标准,所以只要企业达到排放标准, 它采用何种技术是不应干涉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技术推广是指导性的,不存在着指令性的,除非是对指令淘汰的技术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