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订国家环境政策
国家环境政策的主导思想是:保护环境和刺激有利于环境保护新技术的发展。环境政策包含三个方面:
- 环境研究和监测
对环境破坏的评估和监测方面,美国宇航局、科学基金会、海洋大气管理局、能源部、内政部、环保局为主要参与单位。这些单位的活动由联邦科学工程技术协调委员会协调,具体协调工作由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OSTP)负责,OSTP 协调工作主要侧重于:对地方和区域环境问题研究的协调;对环境研究成果与其他联邦机构研究工作和政策决策过程有机联系的协调。
- 环境规章
美国政府环境战略的主要目的是:在应用规章和经济刺激措施来促进环境保护方面寻求更为有效的路子。现在有一种共识:美国必须摆脱 70 和 80 年代“命令加控制”式规章制度,寻求更为灵活的、以市场为导向的解决方法。
1992 年颁布的清洁空气修正法案中“排污贸易系统”(排污指标可以相互贸易交换,即排污权交易制度)则是典型的一种。这方面将以白宫环境政策办公室和环保局为主,能源部、内政部、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协助。
- 环境技术项目计划
美国总统坚信,技术可以为美国目前面临的许多环境问题提供解决办法。在 1993 年 2 月美国总统和副总统发布的名为“美国经济增长所需技术—
—建设经济实力的新方向”的文件中阐明了联邦技术项目计划的框架,而环境技术正是此框架中的关键部分。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是联邦技术基本计划的主要协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