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行分税制,我国环境保护对策探讨
任何一个国家的税收收入,不论规模多大,它都存在对谁征税,征什么税、怎么征、征多少、怎么用的问题。对环境税的征收也是如此。税收杠杆的支点如何设置,这既反映着我国国情,同时也成为我国税收改革中的突出问题。
环境税的征收必须纳入到整个国家税收制度改革战略中去。这是采用经济手段,解决我国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
- 实行“税”、“费”结合的新体制
我国目前强化环境管理采用的经济手段主要是排污收费,对解决我国环境污染问题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排污收费不等于排污收税,税收带有强制性, 排污费是我国 1982 年制定的,符合当时的国情,现在我国形势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设立环境税就显得非常必要了,把“税”要从“费”中解放出来,使“税”和“费”相互补充,例如,排放二氧化硫,排放收“税”,超标收“费”。
关于征收何种环境税,根据国外经验,我们要征收排污税、环境服务税、污染产品税。关于具体征收的细节,结合我国国情调研,即要征税,又不能影响经济的发展。征收环境税,要有全盘计划,但可分批实施,逐步到位。
- 实施环境税的同时还要调动企业治污的积极性
收税不是目的,调动企业的积极性,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才是我们的根本目的。
实行环境税,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纳税负担,国家应从全局考虑,减征其它一些税种,使企业感到交纳环境税,反而有一种治理污染的紧迫感。
- 关于征多少环境税的问题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有一个最佳点。国外有计算环境税的模式,可供参考。
- 环境税的征收方法和使用办法
环境税的征收,可以由地方统一征收,国有大中企业以及一些跨地区、跨省市的项目的税收统一交给国家,属于地方的企业税收由地方支配。
我国正在进行金融体制改革,结合实施环境税,设立中国环境投资公司非常必要。
- 建立国家环保基金,设立“中国环境投资公司”
解决环境问题必须要有经济做基础。目前,我国中央机构不掌握污染治理资金,因此,对跨区域、大范围带有全局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难以进行治理;对污染治理示范工程、生态示范区、环保科技成果的推广都难以开展工作。所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道路,必须强化环境保护的政府行为和宏观调控。为此,必须建立国家环保基金。基金的来源, 一方面是征收环境税,另外还有部分技改资金、环境整治资金、自然资源补偿费等。
我国实施财政体制改革,正是征收环境税,建立“中国环境投资公司” 的有利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