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现 2010 年环境保护规划目标的措施

荷兰为减少在生产和生活中排放的大量污染物,以实现下一世纪第一个10 年环境保护目标,选择了下面几种措施。

  1. 效果型措施

荷兰根据现行的政策,对解决过去遗留的环境问题,如对土壤的清理、噪声的排除、地下水的净化、由于富营养化而净化饮用水、由于海平面增高而加高堤坝、废物堆积场的管理、核事故的控制和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等等, 需要效果型措施。在更加注意环境管理的过程中,效果型措施的一个满意结果是对解决环境问题能得到有效的控制。但对节约能源和质量升级采用效果型措施是不能达到的。

仅采用注重污染源控制措施将不能防止在所有情况下产生的环境问题。在污染源和接受体之间的距离较小的时候,必须要充分考虑如何减少对区域范围内产生的环境影响和灾害风险。这时单独采用注重污染物措施将不能改变其环境影响和防止灾害。因此,在采用注重污染源措施的“未达到目标” 的地点以及环境负荷仍很大的区域,增补效果型措施是很有效的。

采用效果型措施的费用可以通过政府或需要好的环境质量的那些人支付。在这样的范围内,费用不能被补偿。对采用效果型措施投入的费用,1985 年大约已超过 10 亿荷兰盾,到 2010 年,估计每年将超过 40 亿荷兰盾。

  1. 控制排放措施

荷兰的环境保护政策一开始就把重点放在采取控制污染物排放方面的措施上,以减少污染物排放到气、水和土壤中。

由于产生环境问题的综合性,排放方面的措施在实现环境保护规划目标的过程中不是起决定因素的。排放污染物方面措施的特点是采用附加技术使污染物减少。如,在汽车上安装催化转换器,使汽车尾气的排放减少就是一个例子。排放方面的措施一般是不增进工艺过程或产品质量。然而,在其它方面,排放方面的措施在很多情况下能够被应用,如,私人企业的有关产品的环境问题研究,采取该措施能确保附加设施将朝着更有影响和更有效的方面发展。

采用排放方面的措施最大的问题是使用的资金问题。到 2010 年时期的费用已经估算出。这些费用不但包括投资费用(基建费用)和运转费用,而且也包括国家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对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各个工作领域的预算款以及额外措施的费用。这些环境保护费用,每年大约为 250~300 亿荷兰盾(到2010 年,荷兰国民生产总值预计大约可达到 8000 亿荷兰盾),这些费用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 3%以上。

  1. 数量方面的措施

采用数量方面措施的目的是可以减少某种生产方式和产品使用量。一般地说,采用这些措施,对环境问题可以得到整体的解决。除非是变换并选择新的生产方式或产品而导致新的环境问题。数量方面的措施对防止采用其它措施而造成的某些问题是极其有效的。但是,也存在广泛的社会和经济问题。另一方面,解决环境保护以外的问题时,也可采用数量方面的措施,如:综合的生产管理能用于这些措施,特别是当它们将针对原材料的使用时和生产过程的节能时运用这些措施。

为控制已经发生的环境问题以及弥补在控制污染物排放的措施不适应的地方,就需要采用数量减少的措施。在农业和交通部门采用数量减少措施来防止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能得到好的结果。

如果单独地采用数量方面的措施,排放的污染物可减少 80%~90%,它将对经济的持续发展产生巨大的作用。

  1. 结构源方面的措施

采用结构源方面的措施的目的是通过技术改造,使用先进技术,在生产过程中,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解决环境问题的一个综合方式就是要采用结构源方面的措施。这些措施是与投资决策相联系的。与排放方面的措施相比较,结构源方面的措施所需额外的费用是少量的。

与结构源方面的措施相匹配的现有技术如下:

——用少量溶剂制造油漆和清漆;

——采用风车发电;

——农业采用生物法除害虫;

——用肥皂水代替溶剂清洗;

——无磷酸盐的洗涤剂;

——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回收;

——对皮革工业中铬的回收。

荷兰 2010 年环境管理的战略目标是排除影响结构源措施方面的障碍,增加利用结构源方向的措施的机会,并在未来的时期,采取改善排放措施。为达到预定的环境保护目标和防止新的环境问题的产生,在中期环境保护规划中,强调结构源方面措施的同时,仍需要采用排放方面的措施和数量减少方面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