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环境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制定的方针
荷兰政府为维持将来环境的承载能力,保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的发展, 必须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从过去遗留的环境问题和目前的环境状况来看, 资源的污染物排放量是很大的,虽然,一般需要 20 年的时间,才能完成减少这些污染物排放量的目标,但是,这些目标意味着某些控制已是必要的。
荷兰在进行综合的环境管理过程中是通过有效利用废物和节约使用原材料。到 2010 年,可更新的原材料的使用能节省 10%。能源节约的目的是为提高效率,达到最佳使用的可能性。到 2010 年,为提高矿物能源的利用率, 这需要一个低的能源使用量目标,能源利用量大约可节约 10%,为达到这一目标,在这一方面,除继续开发先进技术外,还需要改进生产和消费模式。
到 2010 年的时候,在生产和消费周期中使用的原材料可增到目前的两倍,这样就必须将废物回收并作为原材料使用去制造产品,以达到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目的。
在下一个世纪第一个十年的时候,世界总的能源消耗量要求趋于稳定。从发展中国家的能源消耗增长的进程来看,在进入下一个新的世纪前后,荷兰以及发达国家的能源消耗必须减少 50%。为实现这个减少,在全球能源效率的领域里及重要的政治和经济体制中都需要一个大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