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批评有四个标准

周恩来在《在音乐舞蹈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对于艺术作品的衡量, 应该有四个标准,第一是好坏的标准。一个东西是好还是坏,主要还是阶级标准的问题。好坏的标准要从阶级出发,看它对今天的革命阶级是歌颂,还是咒骂?是有利还是不利?当然,至少应是无害的,有害的就不允许。第二是高低的标准。这个标准关系到民族化问题。中国本民族绝大多数人喜闻乐见的,水平就高;否则,不能叫高。交响乐与中国民族协奏乐的水平,各有各的高低,不必争论。此外,普及与提高也是一个重要问题。为大众服务一定要大众化,在普及基础上提高,而不是把外国的东西搬来就是提高,本国的东西叫普及。本国的东西,也有高低,说大众化,首先要普及。在人民能够接受的、传统的东西的基础上也要提高。第三是好恶的标准。要以人民的喜爱为标准,这也关系到文艺作品的战斗性问题。我们的艺术不能失去战斗性,只是风花雪月,才子佳人。什么提倡,什么不提倡,应有所区别。描写爱情也要好恶分明,爱憎分明。当然有时可以是尖锐的斗争,有时可以是很迂回的抒情。第四是多少的标准。反映现代生活的作品应占多数,古代题材作品应占少数;中国的多,外国的少,比较适宜。总之,好坏问题,高低问题,好恶问题,多少问题,一句话,就是要拿阶级观点,革命观点、民族化观点、现代化的观点来衡量文艺作品,这样才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