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为意识形态的文艺

文艺与社会存在

文艺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那么,社会意识是怎样形成的?对于这一哲学根本问题,毛泽东在《矛盾论》、《新民主主义论》等著作中,多次引用马克思主义的下述观点予以回答:在人类总的历史发展中,不是精神决定物质、意识决定存在,恰恰相反,是物质的东西决定精神的东西,是客观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社会意识。这就是说,在物质与精神、存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上,物质和社会存在是第一性的,精神和社会意识是第二性的。没有物质的东西,没有人类的社会存在,就不会有人们的社会意识和一切精神产品。社会意识既不是来自上帝的“宝鼎”、神灵的启示,抑或所谓“绝对理念”, 也不是来自人的主观世界自身,只能是主观对客观世界反映的产物。这种反映当然不是全然受动的,精神对物质、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巨大的反作用, 而且在一定条件下精神可以变物质。但归根到底,包括文艺在内的社会意识形态,其产生、发展及其整个创造过程都是与人们的物质生活相联系的。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上看问题,作为社会意识之一的文学艺术的客观基础只能是社会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