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和文艺工作者的使命

邓小平指出:“要教育全党发扬大公无私、服从大局、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精神,坚持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所谓精神文明,不但指教育、科学、文化(这完全是必要的),而且是指共产主义的思想、理想、信念、道德、纪律,革命的立场和原则,人与人的同志式关系,等等。”(《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1980 年 12 月 25 日)19s3 年 4 月,在一次会见外国友人的谈话中还讲到:“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最根本的是要使广大人民有共产主义的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国际主义、爱国主义都属于精神文明的范畴”。(《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 15 页)

江泽民在十四大报告中,讲到精神文明建设时,也讲道:“我们要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有利环境,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人”。

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提高全民族的思想觉悟、文化道德素质, 是精神文明的根本任务,这正是文艺工作者的用武之地。文艺工作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在这个根本任务面前,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邓小平在《祝辞》中谆谆教导我们,文艺创作必须充分表现我国人民的优秀品质,赞美人民在革命和建设中,在同各种敌人和各种困难作斗争中所取得的伟大胜利。要塑造四化建设中的创业者,表现他们的崭新精神面貌, 通过生动感人的艺术形象,来激发广大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推动他们从事四个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创造活动,给他们以积极进取、奋发图强的精神。并着重指出:“对于培养社会主义新人,对于提高整个社会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文艺工作都负有其他部门所不能代替的重要责任”。

社会主义的文艺工作者,应当担负起、完成好这一崇高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