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对待文化人和文化作品

一九四○年十月十日,张闻天为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文化工作委员会起草了题为《关于各抗日根据地文化人与文化团体的指示》的党内文件, 阐明了党对文化人及其文化作品所持的基本原则。他指出:“应该重视文化人,纠正党内一部分同志轻视、厌恶、猜疑文化人的落后心理。”“应该用一切方法在精神上、物质上保障文化人写作的必要条件,使他们的才力能够充分的使用,使他们写作的积极性能够最大的发挥。”“党的领导机关,除一般的给予他们写作上的任务与方向外,力求避免对于他们写作上人为的限制与干涉。我们应该在实际上保证他们写作的充分自由。”“对于非党的文化人,应更多的采取同情、诱导、帮助的方式去影响他们进步,使他们接近大众,接近现实,接近共产党,尊重革命秩序,服从革命纪律。”张闻天指出,文化人的最大要求,及对于文化人的最大鼓励,是他们的作品的发表。因此,“我们应采取一切方法,如出版刊物、公演戏曲、公开讲演、举办展览会等,来发表他们的作品。”同时,对于文化人的作品,既要严格要求, 又要采取宽容的态度。严格要求是指对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作出正确的评价,“使他们的努力向着正确的方向,同时,鼓励他们努力写作的积极性, 不使他们因一时的失败而灰心失望。”宽容则是“力戒以政治口号与偏狭的公式去非难作者,尤其不应出以讥笑怒骂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