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创造艺术,艺术反映生活

萧楚女 1924 年在《中国青年》第 38 期上,发表《艺术与生活》一文, 根据历史唯物论的基本原理,阐明文艺是一定社会上层建筑中的组成部分: “艺术,不过是和那些政治、法律、宗教、道德、风俗⋯⋯一样,同是一种人类社会的文化,同是建筑在社会经济组织上的表层建筑物,同是随着人类的生活方式之变迁而变迁的东西。”这就理论上同唯心论的文艺观,彻底划清了界限。他抨击那些脱离社会实践,标榜艺术至上的人,说:“每每不单只把他自己埋在幻觉里,他每每要把他幻觉中的蜃楼海市,当做真实,向别人宣传——传教般地把别人也拉了进去。这,不啻是要叫人们都陷于催眠状态,而使外界的一切罪恶愈益滋长。”他进而批评那种要求“艺术的创造自由”,主张只有艺术能范围一切,一切却不能范围它的人,实质上是“要求艺术界的安那其”。他指出,物质和时代明明地范围着人,却偏要说什么艺术能够范围一切,这是对客观事实和因果关系的“故意颠倒”。人们的思想情感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有什么样的社会生活,才会有什么样的思想情感, 而不是相反。因此,艺术创造的自由只能是“相对”的。“只可说生活创造艺术,艺术是生活的反映——艺术虽不能范围一切,却能表现一切。只可说艺术的生活,应该要求表现一切的自由,却不可说艺术是创造一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