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诗形式美的设想

毛泽东对“五四”以来的白话自由体新诗,虽然认为“不能低估”其成绩,但认为它太散漫,不易记,“迄无成功”、“不能成形”,必须加以改革。中国新诗的出路有两条,第一条是民歌,第二条是古典诗歌。在这个基础上产生出新诗来,形式是民族的。中国旧体诗词句式整齐、韵律规范、节奏感强、含蓄精炼,读来琅琅上口,易背易记,有很强的审美效应。但写旧体诗词须讲求格律,束缚太多,用它来反映今天的新生活比较困难,特别是青年人不易学习和掌握,因而对于古典诗歌的形式绝不能照旧不改。新诗的另一条出路是民歌。毛泽东认为每一时代的诗歌形式都是导源于民歌,后经文人实践和总结乃臻于完善、定型。新诗的发展亦应从民歌中汲取源泉。毛泽东于 1957 年 1 月在同诗人臧克家、袁水拍的谈话中,明确地提出他对新体诗形式美的看法和要求:“精炼,大体整齐,押大体相近的韵。”总括起来,毛泽东心目中理想的“今诗”形式是:一,句式大体整齐,多为七言成句。既不象词,曲那样长短不齐,也不象律诗绝句那样绝对整齐,还避免了欧化新诗的散乱难记。二,有韵无律,最后一字押大致相同的韵即可,声调平仄不必过于讲求。这就易于纯任天籁、一气呵成地发挥,避免纯形式的束缚。三,精炼、含蓄。即要有诗意,用形象思维、比兴。(参阅陈晋:《诗家的识见》,《文艺评论》1991 年第 5 期)以上三点,基本上融合了民歌和古典诗歌的长处。它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毛泽东的审美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