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的涵义

虽然不同的人类学者对文化的定义不尽相同,但通常认为,文化是某一特定的人类社会的独特的生活方式,即一代又一代延续下来的独特的思维方式、观念、感情、信仰与行为,它包括三个层面:

第一,为一群体所共有的学习和使用的思维方式的心理层面;第二,群体内各成员间相互作用的社会层面;

第三,一群体不同代别之间延传的思维方式与实践的历史层面。人类学家普遍认为人类文化有以下四种特征:

  1. 文化不是与生固有的,而是通过学习而取得的,是在某个社会群体中成长的个人的经验总结,这个过程称之为适宜社会存在的文化类型。

  2. 文化的众多方面并非独立存在。知识、价值观、信仰、习惯以及其他构成文化的内容互相联系并形成了综合的整体。

  3. 文化具有共享性。由已有的行为特征所构成的文化为该社会群体所分享,使这一群体的行为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4. 文化规定着不同群体之间的界限,使不同群体的行为方式具有鲜明的特色。

由于社会由人民及其文化所组成,因而割裂一方而谈另一方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所以,社会学家通常合二为一,冠以社会文化一词。鉴于经营者需要认识的各种因素既包括社会面也包括文化面,所以用社会文化一词对跨国经营更为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