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国际研究与开发

一、国际研究与开发体系

母公司的研究与开发机构和在海外设立的研究与开发机构构成了一个跨国公司的国际研究与开发体系。任何跨国公司在决定其国际研究与开发体系中都需要解决两个相互联系的问题,一是在海外建立多少研究与开发机构, 二是海内外各研究与开发机构之间的独立性如何。前者属于集中与分散的问题,后者属于统一与独立的问题。如果集中的地点不仅仅是母公司而是根据跨国公司业务需要而在母公司和有关子公司之间进行合理挑选的话,那么, 两个问题的实质都归结为统一与独立的问题。统一意味着研究与开发活动要么在地域上集中,要么虽分布在不同国家但相互之间紧密协调而形成一个整合系统。

跨国公司最初都强调研究与开发活动的统一,它能便跨国公司集中力量展开多层次多方面的研究与开发活动,避免在不同国家出现重复研究与开发活动。将研究活动适当集中在条件好的点上进行所带来的经济性构成了跨国公司竞争优势的基础。相反,研究与开发活动的适度分散也可以带来许多好处。

首先,可尽量迎合当地市场状况对现场研究与开发产品的需要。只要分散研究有可能使产品适应当地营销需要,如何根据当地情况对产品进行改变就应成为统一的研究与开发计划的一部分。尺度在于如何避免不同研究与开发机构进行重复性的研究项目。

其次,使跨国公司尽量利用不同国家研究与开发力量。例如。化学研究精才分散在各个国家。寻求建立强有力研究与开发队伍的化学公司就会想尽办法雇用和利用这些人才。这种策略至少可以作为防止这些人才被其他采用分散型研究与开发策略的跨国公司所网罗的手段。当然,要使这类人才的研究能力得以充分发挥,还需要使他们适当集中在各自有一定独立性的少数研究与开发点上,这是由于如果过份分散,就会造成沟通困难,且不能有效利用各种研究设施与条件。

最后,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有关国家的利益与民族感情需要。许多国家对其在技术上对外国的依赖十分敏感,因而希望跨国公司能在其国上上进行更多的研究与开发活动。虽然大多数跨国公司的力量在于其研究与开发项目, 这决定了它们在建立国际研究与开发体系中不大愿意听从东道国的意愿与要求,但适度分散研究与开发活动、维持和东道国的良好关系毕竟会给它们带来很多优势。有时,设立一个规模不大的实验室也会取得当地科学家、政府以及公众的的好感。1991 年,约有 30 家日本企业进行了海外研究与开发活动,其中多数都是小规模的技术转移单位,只有 12 家是全球产品单位,其中有这方面的原因。

研究表明,决定跨国公司所建立国际研究与开发体系的集中与分散特征的基本国家依次有:公司在某个市场上出现有重要战略意义;专利保护法规健全;科学家云集;竞争者在该国的研究与开发水平高;三级教育体系良好; 对新产品开发有支持性政策:该国市场有很大增长潜力;政府对该产业高度认同;产品消费量大;该国开发的该行业新产品多;赞同产品安全性管理;

当地有高水平技术专才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