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简称经合组织,是协调欧美各国经济政策的机

构,成立于 1961 年 9 月 30 日,总部在巴黎。

经合组织成立的背景是战后美国对欧洲经济复兴的支援。1947 年 6 月 5 日,美国国务卿马歇尔提出援助欧洲经济复兴计划(即“马歇尔计划”)。同年 7~9 月,英法等 16 个欧洲国家在巴黎 举行会议,决定接受该计划。次年 4 月 16 日,西欧十几个国家成立了“欧洲经济合作组织”。50 年代后期, 随着欧洲经济的复兴和各国经济联系的加深,西方迫切需要一个协调欧美各国经济政策的机构,故该组织于 1960 年 12 月 14 日同美国、加拿大共同签署了《关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公约》,决定将欧洲经济合作组织改组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经合组织的宗旨是,各成员国在维持财政稳定的同时,实现最高经济增长和就业以及对世界贸易的发展“有所贡献”。其工作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①推进各国经济合作政策:为成员国制定经济政策作出详尽的经济分析和短期预测;检讨各成员国经济政策与经济状况;促进国际贸易收支和国际货币政策合作;对经济困难进行分析与咨询;审查长期经济结构与资源分配,协调中期经济增长;发布国际标准的经济统计数据。②推进能源合作: 制订各国石油进口限额;制订长期性保护能源合作计划;系统提供国际石油与能源市场资料;改善石油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的关系;③鼓励各国相互合作,进行核能源的和平使用、保护与开发。④制订组织内各国的一致发展方针,促进对发展中国家的交流、援助,推广发展中国家的商品向其他国家进口。⑤促进自由贸易:抑制贸易保护主义;改善多边贸易制度;促进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贸易关系;取消出口信贷及限制私营贸易等恶性竞争;促进商品政策合作,维护生产国和消费国的利益;⑥鼓励资金的自由国际流动, 改善国际金融市场,促进国际投资,为跨国公司制定基本经营原则并为之争取平等待遇;促进各国税务管理合作;制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政策;制订海上运输共同遵守的原则。⑦促进教育、就业、分配水平的提高与合理化。⑧ 进行环境保护分析与政策制定,研究解决国际污染的方法。⑨促进城市发展与规划合作。⑩研究制订科学、技术与工业发展政策。此外,还包括推进农业及渔业的发展。

经合组织的主要机构有:①由各国代表组成的理事会。它是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对该组织有关政策的所有问题负责,其决定和决议都必须得到所有成员国的一致同意。理事会分为常驻代表级会议和部长级会议。②执行委员会。每年由 14 名选派的代表组成,负责筹备理事会并向理事会提供建议和草拟文件;根据理事会的指示联系各部门的工作;召开特别会议,讨论相互关连的经济问题。③委员会,负责制订每年工作大纲,呈理事会通过;在需要时设立工作和专家小组,协调执行计划细则。④秘书处。它是经合组织的最高行政机构,由成员国选派人员组成,负责筹备理事会及其他部门工作

并施行理事会决议。⑤由各成员国选派的经济大使组成的国家代表团。③辅助机构,主要是一系列专业委员会,如经济政策委员会,经济与发展检讨委员会,国际投资与跨国企业委员会、资金流动与无形交易委员会等。

经合组织的成员国包括,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日本、卢森堡、荷兰、新西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英国和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