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来源

可供跨国公司选择利用的资金来源很多,下面择其要而述之。1、公司内部资金

  1. 筹资企业内部积累。企业内部积累主要由保留盈余和折旧提成构成。企业赢利水平越高,保留盈余来源越充裕。但保留盈余的具体额度,取决于多重因素。一般讲来,企业总希望保留一定的利润,即使在赢利水平提高的情况下也尽量使股息上升水平低于赢到提高幅度,以增加企业内部积累,用于扩大企业和稳定股息水平。然而,这必须以当地股票市场发达为前提。如果股票市场不发达,企业保留盈余增大就不可能灵敏地刺激股票价格上涨,结果是以获得资本利得(即股票买卖价格差)为目的的股东也会与以获得股息为目的的股东一样,希望减少利润留成,而多派发股息和红利。保留盈余再投资,可减少这部分利润作为股息发放时而承担的所得税,也减少了对外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因而资金成本较低。

折旧提成在一般企业资金来源中占 40%左右比重,构成重要的资金来源。现在,有些国家采取加速折旧政策,企业也就乐于按法定最高折旧率提取折旧费,一方面加大成本,减少所得税支出,另一方面尽早抽回物化在固定资产上的资本。

  1.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海外子公司设立之时固然需要母公司提供一定股权资本,在运转之时也可能需要母公司进一步提供股权资本。一种情况是子公司规模扩大,需要增资,另一种情况是扩大自由资本比重,以扩大控制权或降低债务产权比率。母公司对海外子公司的后续投资,主要是将未分配的利润投资入股。

  2. 公司内部贷款。以贷款方式提供资金可以减少用款公司在东道国的税负,因为大多数国家在计征税收时,都把利息支出算作成本。如果海外子公司所在国对资金移动不加限制,母公司可以直接向子公司贷款,姊妹公司之间也可以相互直接提供贷款。如果用款公司所在国实行或将实行外汇管制,则跨国公司体系内跨国直接贷款风险太大或成本大高,宜采取迂回贷款方式。

方式之一是平行贷款:即计划向海外子公司 a 进行贷款的母公司 A,寻找另一家在同一东道国的子公司 b 有富余资金的跨国公司 B 双方达成互贷协议,由后者子公司 b 向前者子公司 a 贷款,而 A 同时向 B 提供等额贷款。例如,假定中国某跨国公司在巴西的子公司需要资金。中国跨国公司找到一家在巴西有子公司的法国跨国公司,双方作出如下互贷安排,法国跨国在巴西的子公司以巴西货币克鲁赛罗(Cr$)贷给中国的巴西子公司,而中国母公司则以同等金额的美元或法郎贷给法国母公司,两笔贷款的期限一致。这样, 两笔贷款互为担保,从而使两个跨国公司都可以避免贷款风险。由于中国跨

国公司在巴西的子公司最后以克鲁赛罗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中国公司便可避免外汇管制风险。而法国公司通过互贷安排,也实质上暂时收回了在已西的多余资金,可以充分利用到手的硬通货在其他金融市场进行投资。这种贷款的困难在于一般很难找到合作的跨国公司。

方式之二是背对背贷款,即母公司或其他提供资金的其他子公司将资金存入所选定的作为贷款中介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由银行指示其在子公司所在国的分支行向子公司提供等额资金(通常是当他贷市),借款子公司向银行支付贷款利息,银行再向提供资金的母公司或其他子公司支付存款利息,存贷利息之差为中介银行的利润来源。银行由于有该跨国公司的存款作为抵押,所以基本上没有风险。由于东道国通常不大限制偿还国际性金融机构的贷款本息,因而即便它限制跨国公司的资金流动,跨国公司也能利用背对肯贷款达到向海外子公司融资的目的。

  1. 管理费。提成费和授权费。母公司通常要求于公司定期上交管理费,联属企业之间也会因专利、技术、商标等无形资产的转让而发生授权费与提成费支付。这些费用构成企业内部资金转移和融通。由于许多国家认为跨国公司的子公司向其母公司或其他子公司支付管理费和授权费是为了掩盖实有利润、逃避税收和转移资金,因而对这类费用的支付往往实施较严格的限制和监控措施。故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在最初制订费用标准时一定要考虑周密,一旦确定了一个水平,就不要轻易变更。

  2. 内部交易调度。跨国公司各联属企业之间的商品服务交易会形成资金在体系内的流动,跨国公司利用某些财务技巧就可以使这些资金偿付达到融通资金需要的目的。常用的手法有提前与延迟支付、收支冲消、再开票中心等。

2、外部资金

  1. 母国资金来源。跨国公司熟悉母国的金融市场,并与母国的金融机构有紧密的联系,因而能从母国较方便地筹措所需的资金。这些资金未源通常有①在本国金融市场上发行股票和偿券,为海外生产经营筹集资金;②从母国的政府机构、商业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获取贷款;③利用母国政府鼓励对外投资和商品出口的优惠政策,获得专项资金。

  2. 东道国资金来源。当公司内部资金和母国资金不能满足需要时,特别是当东道国资金成本较低时,跨国公司便会转向东道国筹措资金。可资利用的东道闰资金来源大致包括,①证券资金来源;②从东道国政府机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获取各类贷款;③寻找当地居民或组织进行合资经营;④从母国对东道国的援助项目中取得资金。

  3. 第三国资金来源。来自第三国的资金渠道多,规模大,可以为跨国公司提供充足的资金和不同的选择机会。

①欧洲货币市场。跨国公司可以从参与欧洲货币市场业务的银行(称为欧洲银行—Eurobanks)取得贷款,这种贷款绝大多数为浮动利率,亦即 LIBOR

+附加利率。根据贷款协议,LIBOR 每隔一段时间(如三个月)便随 LIBOR 的市场行情作相应的调整,而附加利率则由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企业的资信状况及贷款风险予以一次性确定,在贷款期内不再变更。贷款期限比较灵活, 可短至 3 个月以下,长至 10 年以上。如果贷款额度过大,则可采用银团贷款, 由某家银行出面组织若干家银行共同贷款。

70 年代未和 80 年代中期出现了欧洲票据(Euro—note 和欧洲商业票据

(Euro—commercial—paper)两种新的融资方式,在

一定程度上取代了欧洲银团贷款,成为跨国公司的主要融资工具。其一, 欧洲票据发行便利(Euronote Issuance Facilities):即由一家银行或若干家银行组成的银团与借款者达成协议,同意借款者在协定期内通过发行本票来筹措资金,如果有销售不出去的票据,便由协议规定的银行购买,参与认购的银行收取一定的便利费,安排发行便利的银行另外收取管理费和参与费(共称首尾费)。欧洲票据市场的发展,使跨国公司可以通过连续发行短期本票来满足长期资金需要,期限灵活,筹资成本也通常低于银团贷款。其二,欧洲商业票据。它实质上是对欧洲票据发行便利的改进,借款音取消了其中的认购条款,通常为资信等级较高的大型跨国公司作筹资手段。其三, 欧洲中期票据。其基本状况类似于债券)有面值、利息率和到期日,期限一般在 1—10 年之间,利息通常每半年支付一次。欧洲中期票据与债券的差别在于它可以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发行:利息支付通常在一个事先确定的日期进行;发行规模相对较小,一般在 2,000,000 至 5,000,000 美元之间。

②国际债券市场。国际债券分为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前者是国际借款人在外国债券市场发行的、以发行所在国货币为面值的债券;后者是国际借款人在外国债券市场发行的、以第三国货币为面值的债券。目前,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允许外国公司在其境内发行外国债券,其中主要有美国、瑞士、日本、德国和荷兰。而欧洲债券市场是一个境外市场,不受任何国家金融当局的管辖,因而筹资者可以抓往有利的市场机会,在短时间内迅速投放欧洲债券。跨国公司发行的欧洲债券的规模通常在 5,000 万至 3 亿美元之间,一般以不记名的方式发行,可以是固定利率,也可以是浮动利率,期限在 2~20 年之间,通常由国际性金融机构或投资银行组成的银团承购发行。发行欧洲债券筹资的最大好处是成本低。因为欧洲债券市场没有类似国内金融市场的较严格的法规管制,放手续费和其他费用都较低,且多以不记名方式发行, 二级市场比较发达,加上欧洲债券的利息发放一般不征预提税,所以投资者也愿意接受最较低的利息率。

④国际金融机构资金。一些全球性或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出于不同的目的和倾向,为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资金。这些资金来源通常条件优惠,但申请和使用要求严格。能够取得这类资金来源,无疑对跨国公司有利。例如,世界银行的贷款对象是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能源、农业和基础设施项目,私人的投资计划在得到当地政府保证的情况下,就可以获得世界银行的贷款。国际金融公司的贷款对象则偏重于私人企业,尤其是那些能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的计划。国际开发协会的贷款对象主要是 50 个“最不发达国家”,在这些国家从事生产经营的跨国公司,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国际开发协会的优惠贷款。类似地,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泛美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等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也提供较优惠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