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与工会的关系

各国劳资关系差异巨大。当工人与管理人员之间的流动很少时,相互之间就很难为达成公司目标而直接合作。工人的利益与要求往往通过工会行动而体现。在不同国家,工会的性质不同。因此,熟悉国内工会的经理们不见得知道如何与东道国的工会打交道。

各国工会的势力与态度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有些国家的工会由工厂的多数工人选举产生,法律赋予了其与雇主讨价还价的独有权, 即其他机构没有这种权利。而在某些国家,工会则有代表所有雇员的权力。

(2)有些国家工会在与雇主的交涉中,是在雇主协会的代表和工会联合会的代表之间进行的,这些代表通常代表了整个行业或整个区域,因而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对整个行业的企业或对整个区域的企业都有效,而有些国家则是本企业的工会与企业直接交涉,劳资协议的适用性只限于本企业。(3)在某些国家,工会与企业达成的协议的有效性在工人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协议之上,而在另一些国家则不是这样,工人个人与企业的协议具有优先性。(4) 各国工会的政治色彩不同。通常讲来,工会势力越弱,则越会求助于政府或宗教机构等力量的支持,甚至由政府官员、某个党派或宗教人士担任工会谈判代表。相反,工会势力越强,其独立性也越强,但其要求也往往超出了工人的一般经济利益,而有政治或其他非经济要求。

了解东道国工会状况有两点需特别注意:一是工会的政治色彩,二是工会的国际联系。大致讲来,欧洲国家工会卷人政治较深,如英国的“英国工会联合会”(British Trade Unions Council)就颇有政治势力,而拉美国家的工会则具有广泛的反政府传统。在这种情况下,工会有时组织的罢工等活动是为了抗议政府,而不是针对某个企业,但却使有关企业的生产中断。另一方面,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可能遇到国外工会势力的干预,通常的情况是母国工会派代表到东道国帮助当地工会,参与劳资谈判。这时如果母公司派员前往协助解决劳资争端,会发现坐在谈判桌对面的是国内的老对手。母

国工会参与东道国工会活动的原因主要在于提高东道国工人的报酬与工作条件,以阻止母公司过多地将生产迁移海外。有时,兄弟子公司所在国工会可能提供国际帮助,其目的主要在于提高东道国工会讨价还价实力,以便保证国内工人的工作条件与福利待遇。

跨国公司在处理与工会的关系中,应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母公司尽量让海外子公司负责处理与当地工会的关系。其理由是:

(1)各国劳工状况、工会类型、态度以及有关法律等均不相同,当地子公司管理人员对这方面的情况更为熟悉;(2)当地子公司管理人员具体执行与工人达到的协议,因而他们本身就应该具有与劳工讨价还价和达成协议的权力。倘若没有这种权力,管理权威就会下降,今后要顺利执行跨国公司的长期人事政策就将有很大困难。

图 21—4 影响工会结构和态度的环境因素

第二,在海外子公司有能力处理好劳工关系之前,母公司应派谈判代表和顾问前往子公司负责或协助处理劳资谈判事项和协议事宜。同时,母公司要加强子公司管理人员的培训,以提高他们在处理劳资关系方面的能力。

第三,关心和合理改善工人的生活与工作条件,注意与工人的沟通,协调与工会组织的关系。

第四,严格避免与受政党或宗教组织支配或影响的工会组织打交道,严格避免与有政治观念或宗教意识的工会打交道。

第五,在可能的情况下,与当地工会而不是全国性的工会议价。当然, 这可能遇到下列限制:与法律规定不符;由于整个行业的行动而需由雇主协会出面与全国工会谈判;由于地方工会人弱力薄,全国工会不愿地方工会出面。

第六,资助东道国政府、国际劳工组织或类似机构发起的培训合格劳工领导人的项目。

第七,防止在当地工会和全国工会之间出现独立的“第三方势力”,如英国的“全厂车间工会代表委员会” ( Plant — wideshopstewards’ committees)这将使问题复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