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史部书

我国史官的设置很早,黄帝时期的仓颉、沮诵,是传说中的人物,固然可以不必深信,而殷代设有史官,这却是从甲骨文里已经得到证明的。自此以后,各个朝代都有专人撰写历史,所谓“左史记言,右史记事,”指的就是这回事;与此同时,还有大量私人撰述。所以,列入历代书目中的史部书很多,以《四库全书总目》为例,属于史部的书籍,连存目合计是二千七百十四部,共三万七千多卷,其中又分为正史、编年、纪事本末、别史、杂史、诏令奏议、传记、史钞、载记、时令、地理、职官、政书、目录、史评十五个子目。尽管这些细目是旧的、过了时的分类法,但它对弄清一大堆旧史料的性质和功用,还是具有一定意义的。

正史之名始见于《隋书·经籍志》,是唐朝统治者命名的。当前所说的正史,就是清代乾隆年间经过皇帝批准的纪传体二十四史。正史不能不读, 因为这是系统地记载下来的史料。只是,正史除少数的几部外,都是官修的, 正由于它是官修的,纂修者们在“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前提下,对很多事件的描述就只能使用曲笔,或干脆不写,这是从孔丘编修《春秋》时就沿袭下来了的。这样,为了求得历史的真实,史学工作者们还必须寻求其他的历史著述。编年体的记载比较简略,除有时可以校勘正史的一些谬误外,在史料方面并无多少补苴。载记是正史的附属物,它多数也被列入正史,只不过所记的是非正统的统治者罢了。别史、杂史、传记,虽然只是记述一代的见闻、一事的始末或一人的事迹,然而,因它是私人撰述,框框较少,故多能补足正史的缺失。

其余诸目,如目录和史评,与史料无多大关系,可以暂时放开不管,如政书、奏议诏令是言政事的,时令是述天象的,地理是道山川风物的,职官是谈官制的,大体上都可以从名目上了解其内容。由于所记的这些事件很少牵涉到作者的个人利害,于是叙述也比较客观,从而记载的也较为翔实可信。

至于史钞及纪事本末二种,都是以本书正史为蓝本,从史料角度看,无多少可取之处。史钞的“博取约存”,只不过给读者节省了一点翻阅原书的时间;纪事本末的以“史事为纲”,亦仅是提供一些事件的首尾联系而已。自宋人袁枢首创纪事本末体裁以来,现存的约十四种,其中多少具有点史料价值的,仅清人李有棠、谷应泰二家。李有棠编辑《辽史纪事本末》和《金

史纪事本末》,不单依据正史,而且能旁采众书,加之他又模仿裴松之注《三国志》及胡三省注《资治通鉴》的体例,自己作注于正文之下,称为《考异》, 这都是十分可贵的。谷应泰编著的是《明史纪事本末》,其书成于《明史》之前,书中提到的,如明成祖设立三卫,亲征漠北,以及沿海倭寇、议复河套诸篇,所述都比《明史》详细,尤其是说到建文帝逊国之后出亡为僧一事, 虽然取材于野史,不甚可信,也可姑存一说,作为参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