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和要求

要进行历史比较研究,国外许多学者都认为,首先要把比较研究的对象的情况搞得清清楚楚,对比较双方或几方有一定的研究。马克·布洛克认为: 没有局部性研究,比较历史将一事无成,没有初步的局部性研究,全面比较就是空话。苏联学者引用列宁的一段话,强调进行历史比较研究的起码的重要的条件。列宁在《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主义者?》一文中写道:要“尽量确切地把两种事实研究清楚,使他们在相互关系上表现为不同的发展阶段,而特别需要的是同样确切地把一系列的状态、它们的连贯性以及各个发展阶段间的联系研究清楚。”①如果对比较的双方或几方的基本史实还没有搞清楚,就在那里“架空”比较,势必产生谬误,甚至会闹出笑话。这是关系到在历史比较研究中,是否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原则的大问题。

其次,许多学者要求比较研究的深入性。事物之间的异同,有现象的, 也有本质的。科学的历史比较研究,不要限于单纯地罗列一些表面的同异现象,而是要透过现象,分析原因,从共同性中指示矛盾的普遍性;从差异性中阐明矛盾的特殊性,使人们对事物的观察更深入。如黑格尔在《小逻辑》一书中所说的:“要能看出异中之同和同中之异。”②在似乎差别极大的事物之间,能指出其共同本质;在似乎极为相似的事物之间,又能看出其本质的差别,这样的历史比较研究才深入。捷克斯洛伐克学者指出:说明因果关系, 解释研究的现象和过程的共同特征,这种解释性的比较是最重要的和最复杂的比较方法,从一定角度讲,这样的比较才谈得上深刻意义上的比较方法。这里,还涉及到历史比较研究的目的和侧重点问题。美国学者乔治·弗雷德

① 《列宁全集》第 1 卷,第 33 页。

② 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1 年版,第 253 页。

里克森认为:“严格地说‘比较历史’的目的是双重的:(一)阐明被探讨的各个社会的特殊性;(二)扩大对比较对象的理论认识,从而对社会科学的理论和概念的发展作出贡献。”苏联学者马尔卡良则认为历史比较研究的出发点,是确定共同点,因为只有认识事物的共同特征,才能揭示不同点。而马克·布洛克强调的是,比较方法在历史研究中的最重要作用在于指出不同社会的独特之处。

当然,在论述历史比较研究的条件和要求问题时,必然要涉及“可比性” 问题。对此,学者们尚无统一的明确标准。苏联东欧的一些学者,把类型分析作为历史比较研究的一个基本条件,认为要进行类型性比较,必须是同类的,而类型的划分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经济形态学说为准。并且对西方一些学者把不同类型的历史事物加以比较提出批评。他们还引用列宁的话, 反对把不可比的事物进行比较。列宁在《又一次消灭社会主义》一文中说: “谈论帝国主义而忘记或忽视各种社会经济形态的根本区别,这样的议论必然会变成最空洞的废话或怪诞不经的吹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