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随阶级与国家的产生而形成

民族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曾论及民族的起源和形成,指出“从部落发展成了民族和国家”①; “部落联盟是与民族最近似的东西”②;比较巩固的部落联盟,是“朝民族的形成跨出了第一步”③。一般说来,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氏族部落制度和原始公社组织走向瓦解,人们开始打破居住界限,到处流动、杂居并依地域而结合,出现了私有财产、阶级和国家时,构成民族的共同的地域、语言和心理素质等要素也逐渐形成,同时,随着商品、货币、交换关系的发展,国内市场的出现以及交通的日臻发达,又为共同经济生活的形成和发展准备了条

① 《民族问题和列宁主义》,《斯大林全集》第 11 卷,第 286 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3 卷,第 500 页。

①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 卷,第 515 页。

② 马克思:《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人民出版社 1965 年版,第 96 页。

③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 卷,第 89 页。

件。恩格斯在得出“从部落发展成了民族和国家”的结论时,这样描述了当时社会生产力的情景:“劳动本身一代一代地变得更加不同,更加完善和更加多方面。除打猎和畜牧外,又有了农业,农业以后又有了纺纱、织布、冶金、制陶器和航行。同商业和手工业一起,最后出现了艺术和科学”④。这里明确提到畜牧业、农业、手工业、商业、艺术和科学的出现,显然是指人类社会已从原始公社阶段转变为奴隶制度的阶段,踏进了文明时代的门槛,这时,产生民族和国家的经济前提已经具备了。

也就是在如上所述的条件下,一些历经分化瓦解而又相互融合、聚集的部落与部落联盟,逐渐孕育成为一种新的人们的共同体,即民族。民族不是氏族共同体的延续与发展,也根本不同于部落共同体;由部落和部落联盟发展为民族,是一个质变。在这一过程中,国家组织起了重要的催化作用。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只有当结合在一个政府之下的诸部落融合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时,⋯⋯民族方始产生。”①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论及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分离和城乡对立问题时,把“野蛮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的过渡、地方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②并提,更加清楚地说明了阶级社会、国家和民族三者的产生互相联系的社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