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著作由记实向理论的发展

唐朝最高统治者对史学的强力干预、控制,对于史学的发展也发生了消极影响,自刘知几出,遂用“以古方今”①的方法,对当时史界存在的各种弊端②,进行猛烈而深刻的抨击。

我们在这里简要地谈谈刘知几和他的《史通》。刘知几,字子玄,徐州

② 《隋书·文帝本纪》。

① 《隋书·文帝本纪》

② 《唐·大诏令集》。

③ 《唐·大诏令集》。

① 《史通·疑古篇》。

② 《史通·自叙》。

彭城人,生于唐高宗龙朔元年,卒于开元九年(公元 661—721 年)。一生“三为史臣,再入东观”③,备尝史馆的压抑,所“修《武后实录》,有所改正, 而武三思等不听,自以为见用于世,而志不遂,乃著《史通》内外四十九篇, 讥评古今”④。《史通》全书共二十卷,分内篇和外篇两部分,各十卷。内篇三十九篇,阐述史书的源流、体例和编纂方法;外篇十三篇,论述史官建置沿革和史书得失。内篇中的《体统》、《纰缪》、《弛张》三篇,早已亡佚, 流传下来的只有四十九篇,是我国第一部史论著作。

刘知几认为史家必须兼有“史才”、“史学”、“史识”三长,尤以史识最为重要。他在分析研究以往史书的基础上,提出了编写史书的一些原则。认为一部良好的史书“以实录直书为贵”,记载史实应该“善恶必书”, “不掩恶,不虚美”,不能“饰非文过”,“曲笔诬书”。史实的内容只应记载“事关军国,理涉兴亡”的大事,而不应记载“州闾细事,委巷琐言”。人物要有选择,不能“愚智毕载,妍媸靡择”;并要“区别流品”,给予正确的评价。体例要“详求厥义”,谨严合理,做得名实相符,不能“名实无准”。搜集史料,不仅要“徵求异说,采摭群言”,还要细心鉴别,“明其真伪”。叙述史实,应以“简要为主”,要“文约而事丰”,反对“虚加练饰,轻事雕彩”。记述人物的语言,要用“当世口语”,“从实而书”,不要“怯书今语,勇效昔言”。对于符合这些原则的《左传》和不为一般人所重视的两部史书——宋孝王的《关东风俗传》和王劭的《齐志》,刘知几屡予表彰,备加赞誉,体现了他不同于流俗的“史识”。在《惑经》篇中,他批评《春秋》这部书“巨细不均,繁省失中”,“真伪莫分,是非相乱”, 指出《春秋》不过是一部“菁华久谢”的陈籍。在《疑古》篇中,他批评了

《尚书》和《论语》;指出《虞书》赞美尧“克明俊德”,能识别大才大德, 是编造出来的“奇说”;尧、舜禅让的美谈,是捏造出来的“虚语”,总之, 他认为。“远古之书,其妄甚矣”,不能轻信。对古书中所载的鬼神、祥瑞、迷信等等的批判,更是不遗余力。

刘知几在《史通·直书》篇里,对于古代为坚持直笔而牺牲的史家极为赞叹,说“盖烈士徇名,壮夫重气,宁为兰摧玉折,不为瓦砾长存。若南董之仗气直书,不畏强御;韦(韦昭)崔(崔浩)之肆情奋笔,无所阿容,虽周身之防有所不足,而遗芳余烈,人到于今称之!”相反,刘知几对史家队伍中,那种毫无品节,“故为异说,以惑后来”的丑类,大力口诛笔伐,说他们是“记言之奸贼,载笔之凶人”,应把他们“肆诸市朝,投畀豺虎”!刘知几毕竟是一位地主阶级的史学家。他的思想带有很大的时代的阶级

的局限。如他把农民起义领袖,诬蔑为寇盗,把历史成败的“人事”,解释为帝王将相个人的作用。所有这些,说明他还不可能跳出唯心史观的巢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