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形成历史运动

人类社会是在充满着矛盾中前进的,矛盾形成历史运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贯穿于人类社会历史的始终。自阶级社会出现以后,奴隶和奴隶主、农民和地主、无产者和资产者,一句话, 被剥削者和剥削者之间的斗争,贯穿在阶级社会的全部历史发展之中。这就是说,人类社会和自然界一样是在不断运动着的,是作为一个历史过程而存在的。在人类社会历史中,没有一成不变的、绝对的、神圣的东西,除了不断地发生、发展直至最后消灭的过程,除了无穷的由低级逐步进到高级的运动过程,我们看不到任何东西是静止的、永存的。

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主要由于社会内部矛盾的发展。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阶级之间的矛盾,新与旧的矛盾及其发展,使新的社会制度代替旧的社会制度,推动着人类社会历史不断前进。

矛盾的存在是普遍的、绝对的,然而矛盾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一般寓于个别之中。就人类社会历史而言,统一性(共同规律性)寓于多样性(特殊性)之中。用形而上学的观点看问题,往往把一般和个别割裂开来,只承认历史发展的个性、特殊性,不承认历史发展的一

① 《致威纳尔·桑巴特》(1895 年 3 月 11 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39 卷,第 406 页。

② 《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 卷,第 565 页。

般规律性。近代中国资产阶级学者梁启超,在其《中国历史研究法》中就否认社会历史发展有客观的共同规律可寻。他认为,社会历史同自然界中的现象不同,社会上只存在一个个、一件件的特殊事物,不会有反复出现的共相, 因而不存在共同的规律性。他说:“自然科学的事项,常为普遍的;历史事项反是,常为个性的”。“自然科学的事项,常为反复的、完成的,历史事项反是,常为一度的,不完成的。⋯⋯天下从无同铸一型的史迹。”这样, “自然科学可以有万人公认之纯客观的因果律,而历史盖难言矣。”何炳松在其《历史研究法》一书中也说:“夫人类之特异生活,日新月异,变化无穷。故凡属前言往行,莫不此往彼来,新陈代谢。此历史上所以不能有所谓定律也。盖定律以通概为本,通概以重复为基。已往人事,既无复现之情, 古今状况,又无一辙之理。通概难施,何来定律乎!”梁启超、何炳松等人不懂得矛盾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的道理,他们把自然现象和历史现象绝对对立起来,否认不同国家和地区历史的发展在本质上存在着共同规律性。固然, 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比较起自然现象来表现了更多、更复杂的特殊性,但是这只是普遍性展开的形式不同,不等于不存在普遍性。

唯物主义历史观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的最一般规律性,亦即最高的统一性,但同时,唯物主义历史观又承认这种规律性、统一性是和人类社会历史的具体多样性、丰富性联系在一起的。而且,这种统一性和多样性的连结, 又依不同条件、不同范围,可以作多层次的研究。就整个人类历史发展过程而言,从统一性上看,迄今为止,大体上可以分为五种社会形态,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各个国家、民族和地区,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尽管千差万别,然而它们之间总是存在着一定的重复性和常规性,即某些共同的特征和规律。所以列宁指出:“一分析物质的社会关系,立刻有可能看出重复性和常规性,就有可能把各国制度概括为一个基本概念,即社会形态。”①例如,不管是美国、英国、法国、日本或西德,虽然在历史传统、政治体制、风俗习惯等方面各有特色,然而它们都存在着一些共同的基本特征:资本家榨取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由自由竞争到垄断的发展;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治制度等。这些基本的共同特征, 决定了它们都属于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这是从世界史范围里宏观看到的统一性。

当然“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的形式或顺序上表现出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②世界历史发展的共同规律只能大体上反映各个国家和民族历史发展中最本质的东西,各个国家和民族历史的发展还各有自己的特殊性,这就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多样性。例如,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几个共同阶段中,有的国家和地区没有经过奴隶制或封建制。即使在同一个社会形态中,各个国家和地区也有着巨大的差异。希腊奴隶制不同于罗马奴隶制;欧洲封建制与东方封建制有着明显的不同;中国封建专制主义不同于欧洲庄园统治;中国古代的农民战争不同于欧洲中世纪的农民战争;中世纪的欧洲皇权在教权之下,而中国封建社会里的教权则在皇权之下;中国的文学艺术在封建社会的上升时期已相当繁荣,而欧洲艺术的巨大发展则在封建社会末期的文艺复兴时代,等等。离开

① 《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主义者?》,《列宁全集》第 1 卷,第 120 页。

② 列宁:《论我国革命》,《列宁选集》第 4 卷,第 690 页。170

了各个国家、民族和地区的历史特点,世界历史发展的统一性就无从谈起。然而,只有把握了世界历史发展的统一性,才能更好地说明各个国家、民族和地区历史的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反映出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矛盾的特殊性展现历史发展的无限丰富的内容。历史的发展总是以个别的特殊的历史现象展开的。我们能够抽象矛盾的普遍性,但它作为规律和本质、并不具体存在,而是寓于矛盾的特殊性之中。例如,我们经过抽象可以找到奴隶社会的一般概念,然而在历史实际中则很难找到这种最一般、最纯粹的奴隶社会。我们能够看到的是具体的奴隶社会,如古代希腊、罗马的奴隶社会,古代东方的奴隶社会等, 它们以自己特殊的矛盾形式表现出奴隶社会最一般的规律。

矛盾形成历史运动。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历史在其运动过程中,以自己的特殊矛盾形式,反映着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的共同规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