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书

所谓地方志,就是记述地方情况的书籍,其中又分为全国性的总志及按行政区域编写的州郡府县志两类。它是长期以来,随着我国封建社会的发展, 由纪、传、志、书、图、经等各种不同类型的书籍逐渐演变而来的一种特定体裁的著作。

过去,地方志的编纂是为封建统治者服务的,《隋书·经籍志》即曾略露端倪:“昔者先王之化民也,以五方土地,风气所生,刚柔轻重,饮食衣服,各有其性,不可迁变。是故疆理天下,物其土宜,知其利害,达其志而通其欲,齐其政而修其教。⋯⋯《书》录禹别九州,定其山川,分其圻界, 条其物产,辨其贡赋,斯之谓也。”这说明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在向“四民”征取赋役时,必须充分了解各地的“山川”、“圻界”,掌握各地民风的“刚柔”,然后才能“条其物产,辨其贡赋”。但是,要取得这些具体情况,单单依靠一般的史书、档案、地方文献、家谱等是远远不够的,还得进行广泛的采访和艰辛的测绘,而这部分采访和测绘的材料便具有较大的真实性。因为许多情况,如关于工、农业生产和自然灾害的情况多半是当时、当地的劳动人民所提供的,尽管旧志的修撰者多为官僚地主,对一些具体事件的描述,难免有不实不尽,甚至歪曲诬蔑之处,但其中的基本材料应是可利用的。章学诚在《修志十议》中就说过:“地近则易核,时近则迹真。”张恕在同治《鄞县志序》中也说:“以一方之人修一乡之书,其见闻较确而论说亦较详也。”这是有一定见地的。

我国的地方志起源很早,战国时期的《禹贡》、《山海经》,即具有总志的性质。其后,自汉魏六朝、隋、唐迄宋,历代皆修地方志书,有官修的, 有私修的,有叙述全国的,也有以地区为范围的,其中著名的有:应劭《晋太康三年地记》、常璩《华阳国志》、顾野王《舆地志》、阚骃《十三州志》、虞世基《隋区宇图志》、李泰《括地志》、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乐史

《太平寰宇记》、欧阳忞《舆地广记》、宋敏求《长安志》等等。然而,除少数几部外,多数均已亡佚,所幸清人王谟、马国翰辑有《汉唐地理书钞》、

《玉函山房辑佚书》,尚能反映出原书的部分情况;近人张国淦编《中国古

方志考》,采录元代以前的全国各地地方志及地方史书约四千余种,可供查证。到元、明、清时期,地方志的编写可以说已进入成熟阶段,流传下来的也很丰富,由官方主持编写的三部《一统志》,都以宏博严谨见称。另外数以千计的各省《通 志》和府、厅、州、县志等,其内容之广泛,记述之翔实,更是研究中国历史、地理沿革,尤其是研究中国民族史、中国科技发展史、民俗学、语言学不可多得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