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继承法及其与批判继承原则的分歧

没有批判精神,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把文化推向前进,没有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精神,更不能在文化发展中推陈出新,创立出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新文化。我们以上所论述的批判继承原则,与“抽象继承法”存在着根本分歧。 “抽象继承法”拒绝用批判分析态度对遗产进行审查,拒绝用批判方法

把遗产具体区分为精华和糟粕;而主张用一种在头脑里抽象的功夫,把思想

① 马克思:《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3 卷,第 24 页。

②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0 卷,第 536 页。

③ 列宁:《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列宁全集》第 19 卷,第 1—2 页。

命题区别为“抽象意义”和“具体意义”。然后宣布,“具体意义”是有阶级性和时代性的,因而是我们不能继承的;“抽象意义”是超阶级和超时代的,因而是永恒的,我们应该继承下来的。这就是说,它一方面把对思想遗产的批判研究归结为对思想命题的简单抽象,一方面又错误地把所有文化知识不加区别地简单的宣布为都有阶级性,并加以硬性规定:凡是有阶级性的“具体意义”的文化遗产都不可继承等等。如果按照这样做去,思想史研究中的批判旗帜就可以“退藏于密”了,思想史工作者依据无产阶级世界观和政治利益去审查思想遗产的任务也可成命收回了;只要大家都学会简单的抽象本领就万事大吉了。如果这样做去,我们将既分不清哪些是有益于我们的可供吸收的具体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的精华,又看不出哪些是应该坚决剔除的封建性糟粕;陈现在人们眼前的,是一片超时代超阶级的混沌,和一堆粗俗的腐臭的渣滓。这在本质上是与马克思主义批判分析精神相排斥的。

批判继承原则认为,有益于人民事业的精华也只有经过批判分析,才能被吸收到我们的体系中来,从而对指导当前的伟大运动有所帮助,否则,精华只是死的精华而已。“抽象继承法”则认为历史上任何思想的“抽象意义” 永远是正确的,也就是说,是不必批判分析,通过实践检验、审查而可拿来就用的。批判继承原则认为,只有对继承来的东西加以认真审查、重新探讨、反复实践、予以发展,才能真正完成继承的任务,才能使人类思想和文化发展中的一切有价值的东西保存下来;否则,成规是墨守不住的。“抽象继承法”所设计的方案则认为,只要我们从古人思想甚至命题中拿来“抽象意义”, 直接安装到我们的思想体系中来,这就叫继承了。他们竟然以为,马克思继承德国古典哲学,就是如此这般,就是从黑格尔那里拿来了“发展观念”这个“抽象意义”,又从费尔巴哈那里拿来了“物质第一”这个“抽象意义”, 建造成辩证唯物主义的。很显然,这是要想用抽象的工夫来抹煞马克思主义和非马克思主义的原则界限,是要想把马克思主义是人类思想优秀成果的当然继承者这样的事实,描绘成马克思主义是古人思想的“抽象意义”的大杂烩。这样一来,马克思主义就被古代化了,而古人思想既然以其“抽象意义” 组成马克思主义,从而也就现代化了。因此,“抽象继承法”所设想的无批判的继承,就根本不是什么继承,而是复古;已根本不是对遗产进行创新改造,而是要对马克思主义进行复古改造了。

总之,“抽象继承法”把“批判”从继承工作中赶出去,实际上就是想把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无产阶级政治利益及需要的标准从继承工作中赶出去。所以,“抽象继承法”所设计的不需要批判就能继承的办法,实际上是要通过改装封建性糟粕来对无产阶级思想加以批判。思想总是“批判的武器”,不对异己思想进行批判而只和平共处的思想,是从来不曾有过的。

我们认为,要不要在继承遗产工作中贯彻批判精神,也就是要不要在历史研究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问题,归根到底,是要让活人摆脱死人传统力量的束缚,还是让死人支配活人的问题。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武器, 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待文化遗产的批判继承方法,才能把对文化遗产的研究工作做好,才能使古代文化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