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学的正式确立

史学的重要分支“方志学”,在清代也特别发达。康熙、雍正两代,曾两度下诏各地修撰地方志书。后来并规定每六十年一修,著为功令。清代不惟府、厅、州、县有志书,而著名的乡镇也有志书。清代以前的学者,一直把方志归入地理书类,在史学上不占重要地位。到了清代,就发生了变化, 经章学诚的提倡②,使方志发展为一种专门学科——“方志学”,为我国史学进一步发展,奠定了更加稳固的基础。清代的“校雠学”,也较明代更为发达,为史学的发展,提供了方便。

清代史学的成就,大略如上所述。总的说来,其发展趋向,大致可分为初期、中期和晚期。初期的史学家们,以“经世致用”为主,大都从事晚明历史的研究,以作为反对民族压迫的斗争武器,如黄宗羲、万斯同、全祖望、吴炎、潘柽章等。由于清廷屡兴文字狱,吴、潘二氏,皆因著史遭到杀害。③ 到了中期,人们就转而研究起前代史来了,有为文字考证的,有阐发典章制度的,有以史证史而为“属辞比事”的。到了晚期,社会性质开始改变,外患迭乘,国势衰落,学术思想也随之改变,史学又多注意于“经世”,转而研究边疆史地,还有的托于先秦、西汉之学以图变革。考史者兼治金、石, 为近、现代史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① 《文史通义》。

② 《文史通义》卷六《州县请立志科议》。

③ 《觚賸》卷一,虎林军唱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