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发展中的渐进与飞跃

历史发展总是由量的积累发展到质的变化,由渐进引起飞跃;而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这种不断地循环往复的质量互变,构成了历史无限多样的发展过程。量变与质变、渐进与飞跃的相互联系,表现为历史发展的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进化与革命的统一。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缓慢的发展几乎表现为停滞状态。但是,无可否认,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仍然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从领主经济向地主经济的演变,从诸侯割据向封建专制集权主义的变化,从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到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变迁,从陈胜、吴广的揭竿而起到太平天国的雄踞大江南北,这些都是长期的封建社会各方面逐步变化的表现。然而,量变是质变的准备,质变将使历史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正如列宁指出: “资本主义自己替自己造成了掘墓人,自己造成了新制度的因素,但是,如果没有‘飞跃’,这些单个的因素便丝毫不能改变事物的总的状况,不能触动资本的统治。”①这就是说,任何一个社会制度,即使它已经到了腐朽、没落的阶段,如果没有革命斗争,它也不会自行“飞跃”的。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行跑掉。

量变和质变不是简单地依次顺序地以纯粹的形式出现,它们常常是相互交错的。在量的发展变化过程中常常存在部分质变,这就使历史的发展呈现出阶段性来。量变与部分质变准备着事物的根本变化。部分质变的事例,在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是随处可见。例如,资本主义经济形态的形成, 象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分析的,经过了资本主义简单协作、工场手工业和大机器工业三个阶段,这些阶段都有部分质变的性质。从自由资本主义到帝国主义阶段,是资本主义自身的一次深刻的部分质变。由领主经济到地主经济,由劳役地租到实物地租再到货币地租的转化,也是封建社会内部的部分质变。

部分质变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的表现为个别属性的消失或产生,但事物的根本性质未变;有的表现为局部发生质变,但全局性质未变。部分质变的矛盾形式也是不一样的,有的是经过缓慢的发展,有的是经过激烈的震荡,有的是自下而上的动乱,有的则是自上而下的改革等。

① 《欧洲工人运动中的分歧》,《列宁选集》第 2 卷,第 393 页。

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飞跃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两类, 即爆发式和非爆发式,也就是革命与改良(改革)。敌对阶级之间矛盾的解决,在多数情况下采取了爆发式的飞跃(革命),表现为剧烈的外部冲突。而非敌对阶级之间矛盾的解决,则常常采取非爆发式的飞跃 (改良或改革), 即 一般不发生剧烈的外部冲突。尽管飞跃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是不管飞跃采取什么形式,都是事物发展过程的转折点,即渐进过程的中断,旧东西的死亡和新东西的产生。恩格斯指出:事物“从一种运动形式转变到另一种运动形式,总是一种飞跃,一种决定性的转折。”①

当然,作为历史研究,我们不能只满足于爆发式飞跃与非爆发式飞跃的区别,也不能把一定历史条件下的飞跃形式当作任何历史条件下的飞跃形式。例如,为了实现资产阶级取代封建主义的历史任务,尼德兰、英国、法国是通过激烈斗争的革命形式实现的,在日本、德国、俄国则出现了类似的自上而下的改革。在同样性质的历史飞跃过程中,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新兴阶级的自觉程度,纲领、政策、口号的明确程度,人民群众参加斗争的程度, 阶级阵线清晰或复杂的程度,以及是否发生了武装斗争或武装冲突发展的程度等,都会因历史条件的不同而不同,这就造成了历史转变过程中飞跃形式的差别。正视这些差别,分析和研究这些差别,乃是历史研究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