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宫廷食制

宫廷饮食是中国饮食文化中最特殊的一部分。虽然它与平民饮食有着天壤之别,但也并非空中楼阁。一般认为,清代皇室饮食是以山东菜、苏杭饮馔和满族的固有饮食为主,并以此为基础发展起来的。

御膳房是为皇帝设的饮食机构。在清宫内有两处,一是景运门外的膳房, 又叫外膳房、御茶膳房。它平日并不为皇帝备膳,只在大宴群臣时制作“满汉全席”,也为值班大臣备膳。另一处才是专为皇帝服务的“大内御膳房”, 位于养心殿侧。此外圆明园、颐和园等御园内也有“园庭膳房”。皇帝出行要带一个御膳班子。慈禧一次巡行奉天,置备一列 16 节的专车,其中有 4

节就充当临时御膳房,车厢内单是灶就备有 50 座,厨师杂役一二百御膳房下设五个局:荤局、素局、挂炉局、点心局、饭局。御膳房的菜点都有严格要求:第一,配料有严格规定,不得任意增减更换。第二,主次关系有严格区分,不能影响主料的原味。例如做鸡,无论使用哪种调料,都不能影响鸡的原味。第三,不准任意使用调料。例如做鸡汤,不许添加别的肉料。

后妃们另设膳房,并有严格的等级之分。地位高的,常例饭费达 50 两白银,低的“贵人”、“常在”也有十两白银。妃子一级的可享受如下的待遇: “每月小牲口(指鸡鸭等)10 只,羊肉 15 盘,六安茶叶 14 两(旧制 16 两

为 1 斤,约合公制 500 克。以下皆同),天池茶叶 8 两,每月猪肉 9 斤,陈

粳米 1 升 3 合 5 勺,白面 3 斤 8 两,白糖 3 两,核桃仁 1 两,晒干枣 1 两 6

钱,香油 6 钱,豆腐 1 斤 8 两,粉锅渣 8 两,甜酱 6 两 5 钱,醋 2 两 5 钱,

鲜菜 10 斤,茄子 8 个,王瓜(黄瓜)8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