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赫哲族食风

赫哲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少的一个民族,人日有 4245 人。主要分布在松花江、混同江(即黑龙江下游)和乌苏里江沿岸的佳木斯市、富锦市、同江市、依兰县、抚远县、桦川县和饶何县境内。自古以来就在三江沿岸和完达山一带捕鱼和狩猎。富饶的三江盛产鲟鳇鱼和鲑鱼(即大马哈鱼)等珍贵鱼种及各种上等杂鱼。绵延的完达山里栖息着珍禽异兽,野菜、野果满山遍野皆可采集,这些均为赫哲族人民提供了丰富的饮食资源。

赫哲族历史悠久,一直在三江流域生息繁衍,与我国古代东北地区的“肃慎”、“挹娄”、“勿吉”、“靺鞨”和“野人女真”等土著居民,有着可溯的族源关系。从省博物馆陈列的在莺歌岭和新开流遗址中大量出土的渔猎工具化石来看,反映了赫哲族的祖先是从事渔猎生活的。他们主要吃鱼肉, 穿鱼皮,有一部分也兼吃兽肉穿兽皮。曾有过“鱼皮鞑子”之俗称。明朝时期,女真人分建州、海西和野人女真(即生女真)三部,而野人女真散居江河僻处,仍处在原始社会末期阶段,以渔猎力生。《宁古塔纪略》记载:“⋯⋯又六百里力黑斤,又名鱼皮,因其衣鱼皮,食鱼肉为生,故名。”在清朝时期,居住在依兰、富锦嘎尔当、桦川等地的赫哲族与汉人杂居,虽仍从事渔猎,有的赫哲族人家已兼农副业生产,有了粮食和蔬菜,逐渐改为粮肉各半的饮食模式。居住在同江、抚远和饶河境内的赫哲族,仍以捕鱼为生。冬季有时上山狩猎,依然以鱼肉或兽肉为主食。民国年问赫哲族的饮食受汉族的影响,并从交易中得到米面,多数人改为以粮食为主食,少数人还以鱼肉为主食,但也用小米或面粉做些粥、汤面之类配肉食用。

伪满时期受尽日伪统治者的欺压,三江沿岸的赫哲族被撵到无人烟的漂筏甸(即沼泽地)里,组成了三个部落。日寇不准他们捕鱼狩猎,对他们配给玉米糠麸掺橡子面,人们饥饿难忍,在沼泽里捉泥鳅、老头鱼,捡野鸭蛋、老等(苍鹭)蛋,或采集树上的冬青和野菜活命。1942 年,日寇在侵华战争中对赫哲族搞细菌试验,进行所谓的“治疗”注射,致使赫哲族濒于灭绝。1945 年 8 月 15 日日本帝国主义投降,祖国东北得到解放,这时的赫哲族幸

存者仅仅剩下 350 人,他们又回到了三江沿岸自己的家乡,重操捕鱼业。解放后政府对赫哲族给予极大的关怀和照顾,解决衣、食、住、行等困难,全部由国家供应大米、白面,赫哲族彻底改力以粮食为主食。食品种类和吃法与汉族大体相同,但他们仍保留喜食鱼肉的饮食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