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适当限制职能职权的使用

限制职能职权的使用,就要求做到:

  1. 限制使用的范围。职能职权的运用常限于解决“如何做”(How), “何时做”(When),等方面的问题,若无限扩大到“在哪儿做”(Where), “谁来做”(Who),“做什么”(What)等方面的问题,就会取消直线人员的工作。

  2. 限制使用的级别。职能职权不应越过上级下属的第一级。人事科长或财务科长的职能职权不应越过生产经理这一级。换言之,职能职权应当集中在组织结构中关系最接近的那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