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直线职能参谋型组织结构
图 9—5 直线参谋型组织结构
直线职能参谋型组织结构结合了直线参谋型组织结构和职能型组织结构的优点,它是在坚持直线指挥的前提下,为了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直线主管在某些特殊的任务上授予某些职能部门一定的权力,例如决策权、协调权、控制权等等。他们可以在权限范围内直接指挥下属直线部门。这种类型的组织结构形式在生产企业中用得比较多,例如协调性的生产调度部门, 控制性的经营销售部门以及技术检验部门等,上层直线主管授予他们相应的权力可以大大提高管理的有效性。
直线职能参谋型组织结构形式如图 9—6 所示。图中的 L、F 示意同上图; “——”表示直线指挥权;“—→”表示业务指导及部分直线指挥权。
图 9—6 直线职能参谋型组织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