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注意发挥参谋人员的作用

(一)理顺直线和参谋的关系。一般来说,参谋只是为直线提供信息、出谋划策配合直线工作。但是,在现实管理生活中,参谋和直线的关系比这复杂得多,概括起来有七种基本的直线一参谋关系。

1.咨询(顾问)。参谋仅向直线提供咨询帮助,直线可接受也可不接受这种帮助。参谋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可主动地向直线人员提出建议。 2.按照要求提供服务。其关系与上述的咨询相似,但服务项目超过咨询

和建议。参谋人员与直线人员的关系同合同承包人员与发包人的关系相似, 他们的上司是参谋部门的头头。

  1. 根据既定的计划,作为完成单位任务的一部分,向某组织提供参谋服务。例如,参谋组织向某组织(企业、医院等)提供常规的技术服务。这些专家、技术人员听令于参谋组织,主管人员对他们的服务质量负责。而接受服务的组织无权指挥专家们的工作,但如果他对于服务质量,对偏离既订方案有疑问时,可直接与参谋组织的主管联系。同时,参谋组织的主管也无权决定服务项目的利用程度,因为,这些已在规划中作过规定。

  2. 为直线提供必要的常规辅助性服务。一旦与提供服务所必要的报告、申请或其他特别制度(例如财会制度等)经批准,提供单位就有权要求直线遵守。在发生违章时,服务单位的人员(在向直线人员提出正常要求后)有权要求在监督下进行纠正。只要提出的公文得到批准,使用单位的人员可直接与提供单位联系,要求给予有关的服务和信息。

5。中心参谋单位和经营单位、附属的参谋单位、参谋人员之间的职权关系。例如质量控制中心,通过各分厂的质量控制处开展工作;卫生局人事部门,通过各医院人事处开展工作。这些中心参谋单位对经营组织的参谋进行业务指导,而不能下达指令。若中心参谋单位感到确有必要应做或停做某事, 可向经营组织的参谋单位提出有力的建议,甚或提到经营组织的更高一级。

  1. 部门主管和来自参谋单位人员之间的关系。参谋单位常常培训一些较高质量的专业人员,然后分配给经营组织。这些人员虽较长时间在经营组织里工作,但总认为参谋单位才是他们的“家”。经营组织的主管对他们进行“行政管理”,参谋单位的主管对他们进行专业管理。后者是他们的顶头上司,因为参谋单位的主管一是可变更他们的工作位置;二是决定他们的成绩大小,在提升和报酬时提出建议;三是负责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这里所指的“行政管理”是经营组织的主管给他们(参谋人员)布置工作,批准请假等,并指示他们遵守其工作人员守则。“专业管理”(profossional command)的含义是指,由参谋单位的主管为业务工作制定程序和建立有关标准。

  2. 经理与顾问或参谋人员,或直接向他报告的单位之间的关系。参谋人员与经理下属其他人员的关系是:参谋人员或参谋单位只能提供信息、咨询和建议,通过经理的许可或决定,才能以经理的名义行令,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去让他们做什么事。

表 11—1列出了七种基本的直线—参谋关系。表 11—1 直线与参谋相互关系的七种基本类型

关 系

项 目

参谋单位的人员同经营单位领导的关系

经营单位的领导对参谋单位及其参谋单位人员的关系

参谋单位对经营单位人员的关系

( 6 )由参谋单位

指派的人员受经营单

指派 人员的行政管

即在经营单位领

指派到经营组织单

位领导的“行政管

理方面,在通知经营

导直接主管下的

位的员

理”,诸如布置工作、

单位领导后,参谋单

任何雇员的关

纪律、工作时间等,

位的领导可用别的人

系,他们开展自

但他们的上司是参谋

把他们从工作岗位上

己的活动,通过

单位的领导人

替换下来

部门内正常渠道

工作

( 7 )经营单位所

提供信息,咨询和建

沟通指挥系统的直接

同( 6 ),参谋

属的参谋单位

议 由经营单位的

关系

人员不向经营人

领导作出决定并向经

员直接发布命

营人员发出指令

令: 异常情况除

外(例如出现紧

急情况无法进行

正常运转时,安

全员和质量员有

权停 止某种作

业)

关 系

项 目

参谋单位的人员同经营单位领导的关系

经营单位的领导对参谋单位及其参谋单位人员的关系

参谋单位对经营单位人员的关系

( 1 )咨询

可以主动提建议,不一定等上级邀请

可以采纳也可以不采纳所提的建议

彼此不能给予对方指示或接受对

方指示

与( 1 )相似,但包

与外界的承包合同相

当需要发挥服务

( 2 )按要求提供

括多种服务,参谋单

似,参谋人员的上司

作用时,要通过

服务

位必须应邀进入部门

是自己参谋单位的领

经营单位的主管

之中

人员提出要求

比( 2 )更有力,以

参谋人员的隶属,参

同( 2 )

( 3 )根据既定规

更高级权威批准的规

谋单位的首脑,如果

划提供参谋服务

划为依据提供服务,

经营单位的领导对提

经营单位的领导不可

供服务的方式不满,

拒绝这些服务。

必须通过参谋单位的

领导提出意见

服务是经营过程的常

同( 3 )

参谋服务人员可

( 4 )提供日常辅

规组成部分,不须以

要求遵守规则程

助性服务

邀请特别蝗规划为依

序。但参谋和经

营人员之间保持

直接的日常联系

则另当别论

仅咨询和提示,但不

可能但不一定利用公

公司总部的参谋

必被动等待邀请

司总部的参谋 部门

部门和经营部门

的咨询和建议,通过

所属参谋 单位

指挥系统,经营单位

之间的职能关

( 5 )中心参谋单

的领导人是本部门参

系,对于专业标

位和经营部门中的

谋单位的上司

准、经营模式等

相应参谋单位

这样一些来自部

分单位的建议具

有强制性,除非

在特殊情况下未

经经营单位领导

的批准,不得拒

绝采纳这些建议

(二)发挥参谋作用应注意的事项。

  1. 参谋独立地提出建议。参谋人员多是某一方面的专家,应让他们根据客观情况,提出科学性的建议,而不应左右他们的建议。德鲁克 1944 年受聘于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任管理政策顾问,第一天上班时,该公司总经理斯隆找他谈话:“我不知道我们要你研究什么,要你写什么,也不知道该得到什么成果。这些都是你的任务。我唯一的要求,只是希望把正确的东西写下来,

你不必顾虑我们的反应,也不应怕我们不同意。尤其重要的是,你不必为了使你的建议易为我们接受而想到调和折衷。在我们公司里,人人都会调和折衷,不必劳你的驾。你当然也可以调和折衷,但你必须先告诉我正确的是什么,我们才能作正确的调和折衷。”这段话不仅说明参谋不仅要独立地提出建议,而且还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参谋不是问题的挑剔者,而是解决问题的倡导者。

  1. 直线不为参谋所左右。参谋应“多谋”,而直线应“善断”,直线可广泛听取参谋意见,但永远要记住,直线是决策的主人。直线人员应像古人所云“周咨博询,不耻下问,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美国学者路易士·艾伦(Louis Alan)提出六个有效发挥参谋作用的准则:
  1. 直线人员可作最后的决定,对基本目标负责,故有最后决定之权;

  2. 参谋人员提供建议与服务;

  3. 参谋人员可主动地从旁协助,不必等待邀请,时刻注意业务方面的情况,予以迅速地协助;

  4. 直线人员应考虑参谋人员的建议,当最后决定时,应与参谋人员磋商,参谋人员应配合直线朝向目标进行;

  5. 直线人员对参谋的建议,如有适当理由,可予拒绝。此时,上级主管不能受理,因直线有选择之权;

  6. 直线与参谋人员均有向上申诉之权,当彼此不能自行解决问题时,

    可请求上级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