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做好指导与领导工作的要求

这里提出的要求,严格地说是领导者想要做好这个工作应注意的问题。指导与领导工作的实质是处理人际关系,即对人的因素进行管理,而这些问题都涉及到组织中的人,所以了解这一点,对主管人员进行各项管理工作能够提供有益的帮助。

(一)不断鼓舞人们的士气。领导者要经常地、反复地向下属宣传和帮助他们不断理解组织目标。这项工作如能有效,就能引起下属的热情、忠诚、充满信心和献身精神,即使面临极大的困难,也会始终全心全意地支持他们所信赖的主管人员的各项工作,从而促进目标的实现。这不是一个满足个人需要的问题。有人将这种支持解释为觉悟。在我国,正因为人们具有这样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的觉悟,所以他们能够对各级主管人员产生高度的信任,给予全力的支持。这确实是使组织目标能够实现的主要原因。但另一方面,还在于主管人员自己首先有坚定地实现目标的信念,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有百折不挠的意志,并把自己的信念、精神和意志体现在行为上, 从而产生强大的影响力,对组织中全体人员施加影响。这就要求他们必须不断地向人们解释组织目标,使人们不断地、深入地加以理解,从而始终保持高涨的士气,使组织充满活力。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认为的,作为一个有效的主管人员应该具有的魅力。几乎没有人能否认主管人员这一应具有的特殊魅力对领导工作的价值。

(二)把握人们的工作目的,了解人们变化着的期望。工作就是指为完成某一目标所做的努力。人们为什么要在有组织的单位中工作呢?理由之一,必然是视之为谋生的手段。一方面,人们需要用收入去购买生活必需品, 以及满足其他的需要,这就要求人们去工作,要求得到一个提供收入的职业; 但另一方面,确实有些人并不是为收入而工作,而是为了享受取得成就和人际交往的乐趣,或是什么别的原因。主管人员必须要把握住人们的不同的工作目的,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力提供各种条件,用这些方法来调节人们的心理,使每个人都能为有效地和高效率地完成组织目标而积极工作。

实践表明,人们一旦进入组织,其工作目的以及个人需求也会发生各种变化,主管人员就必须了解人们变化着的期望。对不同时间、不同条件下工作的人们,采用不同的激励方式,并不断地创造或形成一种环境,以引起和促使人们对激励作用发生反应。人们对激励的反应程度,与不同的领导方式所形成的环境有很大关系。这种关系不单单是指人们的工作环境和组织环境影响着激励,而且也包括人们的心理环境。作为主管人员,在进行领导工作时,仅仅懂得激励理论、激励因素和方法是远远不够的,关键在于能否把这些理论应用到具体的人和环境中去。主管人员的首要任务就是设计和维持一个良好的环境,让激励因素发挥最好的作用。任何工作方法都是因人而异的。

(三)注意社会环境对人的影响。人们在组织内工作,不只是与组织中的人发生关系,而且也要与社会环境发生关系。这些影响可能有积极作用, 也可能有消极作用,从而可能使人们产生超越组织界限的需要。主管人员想要时刻都按照人们的要求和愿望,来安排他们与其他人共同劳动是有一定困难的。但是,主管者至少应该认识到这些需要。对大多数人来说,为自己具有一个交际、交谈、友谊等的社会环境是非常实际的。因此,在不影响组织工作而能满足这些需要的限度内,就应该尽量使人们获得满足。也有一些喜欢独处的人,对于他们,主管人员在安排工作及工作地点时,尽量把与他人的接触减低到最小限度还是可能的。当然,这不一定是组织所必须做的事情, 但假如主管人员不重视社会环境的作用,不去满足下属的社会需求,他们就会疏远自己的组织,而 转向或投身于其他组织。这必然会影响组织内的士气, 影响目标的实现。同时,也会给主管人员自己产生烦恼、丧失信心和不安情绪,同样会给领导工作造成障碍。

如果组织中的人们把对社会影响所产生的需求,转向于非正式组织,希望在非正式组织中得到满足的话,这将会影响主管人员权力的实施,也可能会导致与非正式组织的对立,从而使管理工作难以正常进行。非正式组织的存在实际上就是个人的社会需要的反映。

(四)进行合理安排。主管人员应设法创造一种内部环境,以促使下级全力以赴地工作。鉴于人的个性特征对人的工作态度会有影响,所以在建立各种工作程序时,就应当把人们关心自己在工作岗位上将发生什么这一态度考虑进去。因此,选拔、考评和晋升过程,应该和个人的才能联系在一起, 薪金和津贴应该和职责联系在一起;训练应针对个人的情况和学习的需要: 委派工作则应考虑个人的能力;那些想负责的人就应让他们负责;那些不想负责的人就不要让他负责。如果设想所有的下属都会尽力的发挥自己的全部能力,这显然是不实际的。但是,在我们对人的了解过程中就会发现,人们是能够受人领导的。同时,许多人,特别是有一定才能的人,都希望自己能比周围一般的人担负更重要的责任或任务,如果领导者不能给他们提供挑战性的任务,他们就会感到非常失望,其积极性就会受到挫伤。因此,最好的方法当然是根据他们的能力和才智,给予他们更艰巨一点的,但经过他们的努力又能够完成的任务。

(五)综合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方法。所谓经济方法就是运用经济手段和经济方式,特别是运用经济杠杆来执行管理职能这一类方法。经济手段如工资、津贴、奖金等;经济方式如经济责任制等管理方式;经济方法的实质是正确贯彻按劳分配的物质利益原则,从物质利益方面调节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各种经济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他们从物质利益

上主动关心组织的成效。经济方法没有行政命令的强制性,而是利用客观的经济规律从经济利益上强制人们自觉地调节自己的活动。它的主要作用就是:有利于促进组织能动地适应社会化生产的要求。这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 有利于促进组织和职工从物质利益上关心和努力实现目标;使主管人员减少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提高行政效率。

行政方法就是依靠组织机构的权威,运用命令、指令性计划、规章制度等手段,采取令行禁止的方式执行管理职能的一类方法。用行政性的指令, 可以统一目标,统一行动,有利于保证统一任务的完成;是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有利工具,从而保证组织的努力方向;对各部门以及其他组织之间起着领导、控制和协调的作用;在推行组织的经济政策、纠正错误倾向,以及扭转比例失调的过程中,或在紧急情况下,采取行政手段可以迅速排除阻力,有效地解决问题。

法律方法就是运用立法和司法进行管理职能的一类方法。所谓“法”就是行为的规范,是调整各种关系的准绳。国家有国家的各种法律,在任何一个组织中,除了遵循国家的法律外,都需要制订自己的“法”,这就是规章制度、纪律等等,这是组织内的立法。根据这些规章制度、纪律条例等来调整组织各种关系以及人际关系,保证生产秩序的正常进行。同样,也必须考虑到在服从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与其他各组织系统相互作用和制约,要保证组织的利益和目标实现不容侵犯。

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的方法,是进行有效的指导与领导工作以及进行全部的管理活动以达到目标的重要手段。作为一个组织的主管领导,必须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正确地运用这些方法,实现组织目标,协调人们的活动,从而使整个管理过程正常进行。

上述这些要求,并不是指导与领导工作的全部要求。但在指导与领导过程中,作为主管人员,如果不认真考虑这些问题,那是会影响指导与领导的效果的。

综上所述,对于执行指导与领导工作职能的要求,可以概括为一句话, 即“通过三个方面,达到一个目的”。三个方面是:(1)畅通组织内外的沟通联络渠道;(2)运用适宜的激励措施与方法;(3)不断改进和完善领导作风和领导方法。一个目的就是:创造一个有利于实现组织目标的氛围(其中包括组织风气、员工士气、企业文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