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采取纠正措施
尽管有了明确的标准,尽管可以依据明确的标准和及时而准确适用的信息来评定工作成效并找出偏差,但采取纠正措施,通常并不那么简单,甚至要困难得多。
一方面,偏差可能是由复杂的原因引起的。必须花大力气找出造成偏差的真正原因,而不能仅仅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例如,销售收入的明显下降,无论是用同期比较的方法,还是用年度计划目标来衡量都很容易发现问题,但引起销售收入下降的原因,却不那么容易一下就找准:到底是销售部门营销工作中的问题或是对销售部门授权不够;还是制造部门制造质量下降和不能按期交货;还是技术部门新产品开发进度太慢致使产品老化,竞争力下降;或是由于宏观经济调整造成的;等等。每一种可能的原因与假设都不可能通过简单的判断确定下来。而对造成偏差的原因判断得不准确,纠正措施就会是无的放矢,不可能奏效。
另一方面,在查明原因后,纠正偏差的工作可能涉及一些主要的管理职能。针对偏差产生的原因,主管人员可能采用重新制订计划或修改目标的方法来纠正偏差;也可能利用组织手段来进一步明确职责、补充授权或是对组织机构进行调整;还可能用撤换责任部门的主管或是增配人员的办法来纠正偏差;此外,他们还可能通过改善领导方式增加物质鼓励等办法来纠正偏差。
总之,对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进行纠正,说明管理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控制工作职能与其他管理职能的交错重叠,则说明了主管人员的职能
(亦即管理的职能)是一个统一的完整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