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期望理论
期望理论(Expectancy theory of motivation)是美国心理学家弗鲁姆
(V.H.Vroom)提出的。期望理论的基本观点是:人们在预期他们的行动将会有助于达到某个目标的情况下,才会被激励起来去做某些事情以达到目标。他认为任何时候,一个人从事某一行动的动力,将决定于他(或她)的行动之全部结果(或积极的或消极的)的期望值乘以那个人预期这种结果将会达到所要求目标的程度。换言之,他认为,激励是一个人某一行动的期望价值和那个人认为将会达到其目标的概率之乘积。用公式可表示为:
动力=效价×期望值
这里的动力是一个人所受激励的程度;效价是一个人对某一成果的偏好程度;而期望值是某一特别行动会导致一个预期成果的概率。从这个公式中可以看出,当一个人对达到某一目标漠不关心时,那效价是零。而当一个人宁可不要达到这一目标时,那就是负的效价,结果当然是毫无动力。同样期望值如果是零或负值,一个人也就无任何动力去达到某一目标。因此,为了激励员工,主管人员应当一方面提高员工对某一成果的偏好程度;另一方面帮助员工实现其期望值,即提高期望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