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实问题

证实或是确立一种理论必须依靠归纳的推理。我们可将这个问题的思想粗分为三个学派。

  1. 有几位科学哲学家注意到没有理论能经受一切可能关联的检验,所以试图提出评价一个理论的指标,即在证据对照之下,理论是真实的概率究竟有多少。这些学者如内格尔(1939)、卡纳普(1950)和亨普尔(1965) 等已对这个问题作了详细探讨。这些学者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归纳的逻辑系统,使科学家在争雄显长的各种理论和可选择的解释的系统之间,尽可能作出客观的选择。亨普尔(1965,4)说:

当科学研究进行之际,对于在检验一个假说中所得到的试验数据,予以肯定或否定的判断,往往是毫不犹豫地与得到广泛的一致意见而作出的,难以说这些判断建筑于一种明确的理论之上,即这种理论提供了肯定或否定的一般指标。

规定这类“肯定的逻辑”面对着两个问题。第一个是对于给定的假设如

何来确定有关的检验,第二个是制定归纳的法则,有了这些法则,我们才得估定假说所具有的真实性程度。二个问题均已被证明难以处理,看来在近期

的将来,要为肯定假说获得公认的归纳的逻辑系统,肯定没有什么希望。但在解决这个明显难以处理的问题上所取得的进展,已产生出某些重要的见识。

把科学家当作一个决策者并不难,事实上,如丘奇曼(1961)所指出的那样,科学家的行为能用决策理论来分析。第一个要点是如不明瞭他的价值系统、他的目标、他的任务,我们就不能瞭解任何特定的科学家的决策。一个科学家优先选择这个理论而不是另一个,可能试图以他所持的价值系统来使他达到最佳选择。目标和任务为主观所决定。但在这类目标互相关联的范围内,讨论最佳程序是可能的。所以不能离开他本人的价值系统来理解科学家。究竟一种归纳的逻辑能否从这种情况中提取出来,还有待分晓。(见丘奇曼,1961,第 14 章;亨普尔,1965,73—96;卡纳普,1950)但这点是清楚的,按照近代的观点,假说的证实与统计的决策理论关系极为密切。统计的决策理论和它的哲学根据,我们将在第 15 章中作详尽的讨论。

  1. 波珀(1965)想以证伪来代替证实的概念。按照他的观点,假定一个理论是真实的,就得先证明它是虚假的。这个观点的困难之处已为特·库恩(1962,145—6)所指出:

如果任何或每一失败都足以否认理论,则所有理论在任何情况之下都应被否定。另一方面,若只有严重的失败才合于否决理论,那么,波动学派就需要“概率”或是“证伪的程度”的某些指标。

  1. 库恩本人提出一种较丘奇曼更行为化的证实观点。他认为对某一假

说或理论的接受或否决,是一个信仰问题而非逻辑问题。证实和肯定的程序是科学团体作为一个有权威的范式部分而接受的规则的一部分。在“正常的” 科学活动期间,科学家只解决在这些规则的关联范围内,假定可以解答的那些问题。出现的异常成为产生新范式的酵素。但在范式之内,对于肯定的规则,即使它们没有给予严格的逻辑证实,也都有坚实的基础。因而科学家们能把波义耳定律当作一条证明了的定律来接受,虽然只经过 25 次观察,但因为它的观察方法与科学实验的范式相符合。某些启发性规则支配归纳法的运用,而这些规则的建立是与科学家全体的价值系统一致的。照库恩看来,试图为这类规则谋求逻辑验证是毫无希望的。

要在证实的各种观点中作出选择是困难的。可选择的是:接受一种规定的归纳程序,则便有无穷的验证;或者采纳作为一群(利用某一范式)或个别科学家活动的行为观点,他们都尽量把自己的决策和特定任务联系起来。这些观点不一定是互相排斥的。把“科学家作为决策者”的观点因袭了某种功利的看法,决策是不能在道义的或伦理的真空之内作出的。不过这并不一定意味着科学家“作出他的决定除获得纯知识外,便不再有任何其他的理由”。(丘奇曼,1961,340)但这就产生了极为重要的需要明确的问题,即当一个科学家优先接受这个理论而不是另一理论,或对一特定的理论当作已被证明而接受时,他试图尽力重视的是什么?(亨普尔,1965,73—79)这里没有篇幅来对一个科学家作出决策的行为要素进行详尽讨论,但它对于决定我们对科学知识性质的观点仍然是一项重要因素。特别是它拆穿了那些声称积累知识的全部目的在于利用科学模型的人的谎言;这点在解决将科学模型应用于社会和历史的情况中所面临的某些难点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