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科学的解释 ——自然科学的模型

我们可称之为科学的解释的“标准”模型一般起源于自然科学特别是物理学中解释的一种分析。这种标准模型具有许多重要特征以及许多重要限制,这些限制与它所能提出的问题和提供答案的能力有关。尽管有这些限制, 一般认为这种标准模型(或与它十分近似的),是“为了发现关于世界的实验性的真实陈述而提供的迄今唯一装备”(考斯,1965,68)。解释的标准模型在它运用的范围内,对于它所解决的疑难以及它解决疑难的效率特别有效。(T. 库恩,1962,165)如果假定,我们对真实世界的认识完全在于我们对事件提供科学解释的能力,那就错了,但科学仍然为我们提供了最为一致、有条理的、为经验所证实的成堆信息,理解就建于其上。所以,评价科学尽量用它来积累成堆信息的手段就显得重要。

让我们从考虑科学研究的一般目标和目的开始是有益的。按照内格尔

(1961,15)的意见,这个目标是:

为着个别事件,为着重复出现的过程,或是为着一成不变的如统计的规则而提供系统的和可信赖的解释。

布雷思韦特(1960,1)对科学解释的目标也作了类似的陈述:

它是建立包括经验性事件的行为或科学探索中所涉及的种种对象的一般规律,因此,能使我们对分隔的已知事件的知识得以联系沟通,并对尚未知道的事件作出可靠的预测。

科学方法实际由在探索这样一个目标中的一套规定好的行为规则所组

成。逻辑学家和科学哲学家试图阐明这些规则,但已证明难以将科学方法作出详尽的模型。这部分地由于要考虑三个不同方面。第一个涉及到所谓“发现的来龙去脉”。这看来似乎是为科学家的直觉所统治的一个主要活动领域, 但最近已有人试图说明,某些粗略的探索步骤在提出假说和新思想方面看来有效。第二个方面涉及科学家为他的结论谋求必要的支持的过程中,必需运用各种不同步骤的方式。第三个方面是他陈述这些结论的方式,而这方式使许多结论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首尾一贯有机结合的知识整体。

把科学思想的三个方面混淆起来并难以区别它们是十分危险的。如果一个科学家为了支持一个结论,所引用的程序而和导致他得到那个结论的程序是相同的,那将是荒谬的。吉尔柏特·赖尔(1949,275)对把科学研究的规律灌注于科学家的心灵的“不真实的色彩”,作了有趣的漫画化:

在早饭之前,他做了多少个认识的动作,究竟是什么使他乐此不疲?他们厌倦么? 他对从前提到结论的历程感到乐趣么?他谨慎从事还是漫不经心?吃早饭的钟声响了,有没有使他在前提和结论之间停顿片刻?

在科学家的心灵中所进行的实际过程,是心理学家所研究的课题。但科

学本身,主要是以语言而不是以思想来讨论的。所以我们首先用语言的程序来讨论科学方法,我们用这些程序来陈述 理论并支持它们。在最近三十年来,分析哲学和语言学关系密切,它大大地加深了我们对科学方法所用的语言形式的理解。

我们可以认为科学对于客观世界的陈述是按始终如一的等级而成序列的。最低级的陈述,我们可称之为事实的陈述;中级的陈述,我们称之为概念或经验的定律:最高级的陈述,我们称之为普遍的或理论的定律,象这样一种包含一切解释体系的成就,在于把极为概括性的陈述与概括性较低的陈

述,最后到官能-感应数据都联系起来。(内格尔,1961,第 3 章;布雷思韦特,1960,9—21)在物理学理论中发展起来的陈述的等级种类,现在表示如图 4.1,它采自凯梅尼(1959,168)。

图 4.1 简化的科学定律等级结构(采自凯梅尼,1959,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