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哲学,地理学方法论和地理学中的解释——几个基本关系

一门学科的方法论不是孤立地为该学科的实践者所决定的。科学哲学家时常被卷进与某些学科的实践者就他们所追求解释的性质和形式而展开的争论之中。某些学科已注意到避免这类直接争论,以致在那些学科的方法论者和科学哲学家之间因此形成一个缺口。如果对缺口最为显著的学科授奖的话,则地理学将名列前茅。对大部分地理学家来说都没有就解释形式进行争

论,只对目的作了争论。在考虑到解释形式时,却对一般解释的大量文献往往参考不足。

例如哈特向的两本研究著作,很少提到近代分析哲学的著作,即使是有关于解释形式而不是目的的那些章节也是这样,《地理学的性质》一书(1939, 8,374—8)所列的参考书达十个项目,但其中只有两项在方法上可认为是“分析的”书籍,而《透视》(即)《地理学性质的透视》一书的简称——译者) 对这一类型的著作则没有提及。自然,这不是哈特向所讲的检验当代哲学概念和地理解释的意图。的确,他不是直接关心“解释”,而是关心地理学的“性质、范围和目的”。哈特向(1959,7)认为这点“主要是一个经验研究的问题”。虽然在《性质》一书中有许多地方不得不论及解释,仅仅出于一组特殊目的,才有时需要一个特殊的解释框架(见下文 85—86 页)。哈特向从千差万别的方法中提炼出地理学本质的企图导致了困难。举例来说,它忽视了实践的地理学家从哲学著作中所接受的强烈刺激,和没有考虑到目的和解释的样式二者随时间而变迁的方式。探讨在特定社会内特定时间所流行的哲学思潮和地理学中经验工作的趋向之间的关系,显然是重要的。

地理学思想史学家提供了几个(然而很不够)例子。其中最好的一个是勒克曼的著作中所讲的法国数学和哲学著作对维达尔德·拉·布拉什思想的影响。这一研究,着重阐明地理思想演变中成形时期的法国方法论思想的性质。以同样的方式来探究哈特向的方法论地位是一件有兴味的事。哈特向借重赫特纳的著作,而赫特纳明显地为德国历史史料学派所影响。因而,在哈特向特地提到的少数外界影响之中,迪尔苯和里凯尔特可能是最为重要的。集中于独特性命题和独特方法的德国历史史料学的观点,我们已经考察过了

(上文第 63—69 页)。历史学家和科学哲学家所提出的评论,对这些观点已提出了强有力的挑战,然而赫特纳一哈特向的地理学观点详细说明了这些观点,而没有反驳这种挑战。我们可以发现,象这样一心追求孤立地来理解地理学,系处于详细说明观点然而是无合理基础的不光彩地位,这些观点一般已为其他所有学科以及科学哲学所不信任。所以哈特向的方法论的哲学支持,看来与十九世纪下半叶的历史哲学而不是与二十世纪中叶的科学哲学关系密切。自然,独特性命题和独特方法,可能会被给予现代的防卫。但这样的防卫需要避开近代科学哲学对独特性命题的挑战。地理学方法论确实不能孤立地来进行,虽然看来已有许多人一试锋芒。

说明地理学方法论的独立努力已激起一阵反对。阿克曼(1963,431—2) 写道:

我们对一种职业特性的追求导致形成一种心智独立,最后变成某种程度的孤立,现在一群崛起的年轻一代的地理学家已在反对它⋯⋯。在想方设法使我们的独立宣言能生存下去时,我们忽视了支持整个科学的前沿在前进这一观点。我们的所作所为,好象除了科学方法一般性的最广泛的概括以外,其他任何东西一概不信。实际上,我们忽视了不断评价在时代之中最为深沉的变革潮流。我们忽视了一个公理:整个科学的进程或多或少地决定了它的各部分进展。

我们还将发现,除某些人以外,地理学家对于查普曼(1966,133)所称

的作为当今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特征的“思想的酵素”,极为隔膜。按照查普曼的意见,诱惑仍然“沉浸于舒适的惰性之中来保持原状”。

人们没有从正门来承认时代精神潮流,以致绕道从后门爬进来。因而气候学家在基本的方法论方面,从紧密相连的学科如大气物理学和物理学大量

吸取。生物地理学从土壤科学家、生物学家、化学家等等著作中大量吸取。历史地理学家注意于历史学,经济地理学家则可留意经济学等等。因此,当每一个分支学科成熟以及专业分支数目增加时,方法论分离主义就在地理学中成长起来。至于在历史地理学家和气候学家的实际方法论探讨上,看来几乎无共同之处。里格利(1965,17)最近写道:

近年来,地理著作和研究工作缺乏为普遍所同意的、统率全局的主题,虽然技术多种多样。这一点,在它被认识到的地方,已被公认为一件坏事。一种统一的幻想是一件惬意的事情,但是或许会问这是否必要,如有时所设想的那样。没有这点,则常有偏离兴趣、集中形成一个主题的危险。反过来说,有了这点,也有来自僵硬性和为正统派所约束的危险。

毫不足奇,不满足于特别考虑地理学方法论和一般的科学认识论之间关

系的方法论论争,已导致多元的方法论框架的发展,各地理专业者就在其中以相对孤立的姿态追逐他们自己的兴趣。在这样一种状况之下,单靠研究地理学家的工作以确立地理解释的性质,就特别困难。指望从这一类研究之中出现地理学方法论的某种统一的观点,看来也是不现实的。一种特殊的观点可假定为先验的,但它不作进一步论证,就认为地貌学家一定必然来关注独特的情况,或是历史地理学家一定必然来关注于控制空间演化的一般定律的研究,这是毫无意义的。现在,多元方法论的框架,在地理学中有点并不自然地共存着,参考最近几种专题论文集就可以鉴别。观点出入很大是明显的, 如在《美国的地理学——回顾与瞻望》(詹姆斯与琼斯,1954)一书,但更为显著的观点差异反映于最近的报告《地理科学》(国家科学院)之中。在这个出版物中,相当详尽地考察了地理研究的四个领域。对自然地理学。文化地理学、政治地理学和区位理论之间的差异,就所研究的问题种类和设想到的解释框架来说,是异常显著的。在英国,《地理教学的前沿》(乔利和哈格特,1965 A)和《地理学的模型》(乔利和哈格特,1967)也展示了各位作者对方法论态度的明显差异(前者较后者来得更甚)。

从上面简短的讨论中暴露出一个扰乱人心的结论:即地理工作者所作出的方法论假定和地理方法论者的观点关系不大,正像后者对于经验知识的性质的大量研究一样。这些大量研究是由卡纳普、布雷思韦特、亨普尔、内格尔、波珀、赖欣巴哈以及别的许多学者引导的。当然有重要的例外情况。但是适合于我们自己的方法论的例外是太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