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展中国家的工作

随着在关贸总协定中成员数量的增加,发展中国家在关贸总协定中越来越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关贸总协定对于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利益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并且作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

  1. 技术性合作。关贸总协定内设有技术合作与培训司,负责为发展中国家在关贸总协定的所有工作范围内提供帮助,如就有关发展中国家所关心的议题和存在的问题提供数据、信息和背景文件,并应发展中国家请求在发展中国家举办专家讲座和研讨会。

  2. 贸易政策官员的培训。关贸总协定按惯例以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为发展中国家的官员每年举办两期

    4 个月的贸易政策培训班。该计划从 1955

年开始实施至今,已有来自 44 个国家和 10 个区域性组织的大约 1219 名官员受到培训。培训的目标是使受训人员更好地了解贸易政策问题、关贸总协定的工作、国际贸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关贸总协定历届多边谈判所达成的协议。参加培训的人员应该是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现在或将来可能是负责其国家对外贸易政策的制定或执行的官员。这些人员通常由有关国家政府指定或提名。1991 年,关贸总协定首次专门为东欧和中欧国家的官员举办培训班。 3.增加发展中国家在规则适用上的灵活性。为了适应改革的需要,关贸

总协定已经对总协定的某些条款作了修改或正在予以修改。由于修改的过程缓慢而且范围有限,在修改阶段内,对要修改的规则在实际适用上通常有很大的灵活性。事实上,缔约各方对于发展中国家出于其经济发展的需要所采取的措施一般并不表示异议,虽然这些措施与总协定规则不尽符合。这些最终导致了对发展中国家的差别和更为优惠的待遇的原则的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