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普查的基本方法
我国采取由普查员逐户逐人直接询问的调查方法。普查员必须严格按照
《人口普查表填表说明》的各项规定,逐户逐人逐项地进行询问和填写。《普查办法》规定:人口普查登记的方法,可以在普查区内按方便群众的原则, 分片设立人口普查站,由基层干部组织户主或户主指定的户内熟悉情况的人到站申报;也可以由普查员到户访问填报。特别是对于不便到站的老弱病残人员,或者在人口稀疏地区,应由普查员上门访问登记。家庭中有不便公开的情况,如不合法的婚姻、领养的子女等,可以个别登记,保守秘密。无论是设站登记还是到户登记,其特点都是逐户逐人直接询问调查。采用这种方法登记的质量,在我国的具体情况下,较之邮寄普查或居民自己填写普查表, 更为适宜。同时,这种调查方法,同我国广大城乡居民当前的文化水平,也是相适应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