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口迁移

人口迁移,即人口的机械变动,是指人口在空间移动,从一个地区向另一个地区迁移定居。人口迁移是一种社会经济现象。引起人口迁移的最基本的动因在于经济因素。为了解决一个地区人口与生活资料,劳动力与经济资源在数量分布上的不平衡,往往会出现人口迁移来加以调节,不管这种人口迁移的形式如何,是自愿迁移或强制的被迫迁移,是个别的自发迁移或有计划有组织的成批迁移。通过人口迁移开发资源,发展经济,创造新的生活来源和社会财富,缓解人口与生活资料,劳动力与经济资源分布不平衡的矛盾。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人口迁移也经常受到政治因素的强烈影响,尤其是战争。战争持续时间越长,规模越大,往往受其影响而促发一场大规模的人口迁移, 使人口地理分布发生剧烈地变化。相比之下,经济因素起作用引起的人口分布的速度就要缓慢得多。大规模的人口迁移是形成人口地理分布新格局的主要因素。

人口迁移贯串于人类整个历史过程,当前人口分布状况是历史上人口迁移和人口自然增长的结果。从我国的现状看,人口分布非常不平衡,据 1982 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数据,从黑龙江的爱辉(1983 年爱辉县撤销并入黑河市)至云南的腾冲作直线为界,东南半壁的人口占全国人口的 94.1%,而土地面积与之相似的西北半壁人口只占 5.9%。这种情况除我国西北部地理环境多高山、高原和荒漠等原因外,还有社会和历史等多种原因影响人口迁移的流向,逐渐形成目前的人口绝大部分集中在东南半壁的不平衡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