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孩次生育率及孩次比重

孩次生育率和孩次比重反映了育龄妇女孩次生育率在生育率中的比例关系,以及孩次的结构比例。所谓孩次生育率,是指每千名育龄妇女在一年中生育的某一孩次的活产婴儿数;孩次比重等于生育某一孩次的妇女人数与生育妇女人数之比。通过对它们的分析,有助于深入了解生育率高低的缘由及其变化,以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1981 年,我国育龄妇女的一般生育率为 83.34‰,而其中一孩、二孩生育率之和的贡献率却只有 73%,多孩生育率的贡献率却达到

表 5-6 全国育龄妇女分年龄组孩次生育率

年龄组

(岁)

生育率(‰)

总计

第一孩 第二孩

第三孩

第四孩

第五孩及以上

全体育龄妇女

83.34

39.42 21.40

10.72

5.51

6.29

15 — 19

6.20

5.82 0.37

0.01

0.00

0.00

20 — 24

146.63

110.18 30.48

5.21

0.66

0.10

25 — 29

238.73

111.92 77.10

34.33

11.66

3.72

30 — 34

86.50

10.34 18.97

23.20

17.92

16.06

35 — 39

33.24

1.23 1.99

3.99

6.36

19.68

40 — 44

14.37

0.31 0.39

0.68

1.24

11.76

45 — 49

3.15

0.12 0.06

0.11

0.19

2.66

总和生育率(个)

2.644

1.200 0.647

0.338

0.190

0.270

资料来源:中国 1982 年人口普查资料

了 27%左右。倘若除去多孩生育率,那么一孩、二孩生育率之和只有 60.82

‰,低于法国 62.5‰(1980)和美国 61.5‰(1979)。而正是由于较高的多孩生育率(22.52)和贡献率(27%),才使我国的一般生育率明显高于经济发达国家①(表 5-6)。

同样,若没有多孩生育,那么,我国 20-24、25—29、30—34 岁年龄组第一、第二孩生育率分别只有 140.66‰、189.02‰、29.31‰,此三个年龄组之和只有 358.99‰。美国(1980)相同年龄组的生育率分别为 115.1‰、112.9‰、61.9‰(其和为 289.9‰);法国(1980)分别为 122.5‰、144.0

‰、79.7‰(其和为 346.2‰);日本(1981)分别为 72.9‰、179.2‰、71.3

‰(其和为 323.4‰)。我国与这些经济发达国家的生育水平也相差不多, 与法国基本处同一水平。

如若减去多孩生育率,我国的总和生育率为 1.847,与美国 1.854

(1979)相当,明显低于日本 2.09(1974)。

① 查瑞传,季咏华:中国妇女生育状况分析,《十亿人口的普查》,第 622 页,中国 1982 年人口普查北京国际讨论会论文集,1984 年。

我们再分析各年龄段妇女生育孩次的比重(表 5-7)

表 5-7 全国分年龄组妇女生育孩次比重( 1981 )

年龄组

(岁)

生育孩次比重(%)

第一孩

第二孩

第三孩

第四孩

第五孩

15 — 19

93.90

5.84

0.24

0.02

20 — 24

75.08

20.75

3.62

0.47

0.08

25 — 29

46.86

32.17

14.49

4.90

18.61

30 — 34

11.98

21.99

26.71

20.71

18.61

35 — 39

3.64

6.01

11.93

19.03

59.39

40 — 44

2.06

2.74

4.80

8.90

81.50

45 — 49

4.44

2.74

5.42

6.70

80.70

总计

47.25

25.60

12.93

6.64

7.58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 1982 年人口普查资料计算

我国一孩比重仅占 47.24%,二孩 25.60%,而多孩比重却高达 27.16%。随着年龄的增大,多孩比重逐渐增加。进入婚育年龄,20—24 岁妇女的一孩、二孩比重之和为 95.83%,25—29 岁的一孩、二孩比重下降到 79.03%,30

—34 岁只占 33.97%,35—39、40—44、45—49 岁比重更小,分别只有 9.65

%、4.80%和 7.18%;而 20—24 岁至 40—44 五个年龄组的多孩比重分别为4.18%、20.98%、65.39%、90.35%、95.20%,可见,年龄越大,多孩生育现象越严重。

通过以上剖析,我们更深一步了解了我国一般生育率、年龄别生育率与总和生育率明显高于经济发达国家的原因在于部分育龄妇女的多孩次生育, 尤其是高年龄组妇女更为严重。因此,如果我们的计划生育措施能有效地控制住多胎生育,那么,我国生育率就会下降很多,一些生育指标与经济发达国家相当,这样人口与经济就能协调发展。

1986 年,我国一般生育率已下降到 80.65‰,其中多孩生育率降为 14.11

‰,比 1981 年减少了 8 个千分点,贡献率下降到 17.5%,一孩、二孩比重分别上升到 52.23%和 30.31%,控制多孩生育的效果比较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