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高等学校的搬迁、招生和分配
我国原有高等学校比较集中在沿海省份和几个大城市。1952 年开始进行了高等学校的院系调整和教育改革,实行全国统一招生和毕业生统一分配的制度,把高等教育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到 1983
年全国有普通高等学校 805 所,教职员工 63.19 万人,其中专任老师 24.69 万人。经过调整和搬迁,基本上做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工、农、医、师范等专科学院,很多省、市还有综合大学。
- 高等学校的院系调整搬迁。以陕西、安徽、河北等省为例。陕西省现有高等院校 34 所,比 1949 年增加了 30 所。不少学校是在五十年代中期从外
省、市陆续迁入的。如西北交通大学是 1956 年从上海迁来西安的。西北工业大学、西北电讯工程学院、西北冶金学院等院校,有的是部分系科、有的是全部从外省迁入西安。六十年代中期至七十年代,又有一批高等学校从北京迁至陕西。如北京大学 1965 年到陕西汉中筹建分校,到 1970 年大约共迁入
2000—3000 人。北京机械学院于 1969 年迁到汉中,迁入 1000 人。北京农业
大学迁到陕西省延安地区和富县,约迁入 2000—3000 人。安徽省解放初只有
两所高等学校,现已发展到 21 所。安徽医学院是 1952 年从上海搬迁来的。中国科技大学是七十年代初从北京迁来的。河北省省属的六所重点院校中, 河北医学院、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大学、河北师范学院等 4 所,都是分别由
天津、北京迁入河北的石家庄和保定两市的,随 4 所院校搬迁的教职员工及
学生计 9723 人,随迁家属 2722 人,共计 12445 人。
- 高校的统一招生和分配。三十多年来,全国大专院校已为国家培养了
411 万名本科和专科毕业生。相当于解放前二十年累计数的 22 倍,平均每年
毕业 11.74 万人左右。由于高校面向全国招生,毕业后由国家统一分配,其
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跨省、区招生和分配。如天津市 1966 年前平均每年向全
国招生 2.2 万人,1966 至 1970 年毕业分配到市外的有 34160 人(含 1966 年
前毕业未分配的毕业生)。上海市 1950 至 1965 年分配到外地的大专院校毕
业生就达 12.3 万人。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分配迁移是一种人才流动,对国家的经济建设、科研、教育及卫生事业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如内蒙古牙克石林区的 2706 名工程技术人员,都是国家历年统一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对林区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