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口分区指标体系设计与确定

人口的存在与发展,人口的数量、素质、结构和地域分布与自然环境、资源、社会经济水平以及文教卫生状况有着相互促进与制约的关联性,是一个以人口为核心的复合系统。为此,人口区划分区指标的选择与确定,首先不能脱离我国人口数量多;底子薄;农业人口比重大;区域经济发展极不均衡的国情。其中,我国区域之间的自然差、位势差和趋势差①十分显著,对人口的发展、分布产生巨大的影响。反过来,人口的现状差异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制约作用也十分突出。其次,目前还缺乏一个或几个综合性很强的指标, 能准确无误地表达人口空间存在状态的差异界线。何况,以人口为核心的复合系统内容及其相互关系又十分庞杂多样,一个或几个指标也难以胜任分区的重担。本人口区划分区指标体系设计,采用人口学本底、人口经济学、人口生态学三大类多种指标构成指标系,从不同侧面反映人口及其外在系统的特征与分异,为研究人口系统的空间分割提供量化的依据。

1、人口学本底指标组 人口系统是由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地域分布等子系统构成。谈人口不能仅限于人口数量及其增长,需要同时分析人口素质、人口结构的协调与合理程度。其中,人口结构一般可分为人口的自然结构、社会结构、地域结构。

交叉结构(指人口的自然与社会结构交叉的特殊人口结构,如人口性别结构中的文化、行业、职业、宗教等结构;人口年龄结构与种族结构中的文化、行业、职业、宗教结构等)。它们包含的内容繁多,根据指标确定原则只能选择具有高度概括性和代表性的人口特征要素,组成人口学本底指标组

(表 13—2),为综合考察与评价人口的特征与区间分异提供根据。

  1. 人口数量及其增长指标 人口数量及其增长是人口过程中最为突出和直接的表现形态,因此成为人口研究的重点之一。人口数量在一定生产力水平下,是制约社会经济活动和对自然环境与资源压力大小的基本因素。中国人口数量及其增长在不同地区有很大差异,突出表现在沿海、中间及西部三大区域之间。

从表 13—3 中可以看出,沿海区域人口占全国 41.29%,当年自然增长率除山东、河南、广东、广西、海南 5 省区高于全国 14.20‰外,其他 7 个省市都低于全国平均值,变化于 6.40‰与 11.50‰间。中间

① 自然差是指区域间自然环境与资源的差异;位势差是指区域间经济实力与水平的差距;趋势差是指区域间经济发展方向的区别。

区域人口占全国的 35.65%,低于沿海区域 5.6 个百分点,当年人口自然增长率各省区在 12.64—16.50‰之间,高于全国平均数的有 4 个省区。西部区域人口占全国 23.04%,分别低于沿海与中间区域 18.25 和 12.63 个百分点, 当年人口自然增长率除新疆、四川为 13.73‰和 11.70‰外,其他 7 省区都超过全国值,其中宁夏、贵州、西藏高达 19.55‰,17.80‰和 17.10‰,列全国前三名。显示了中国人口数量与当年人口自然增长率自东而西区域间的梯状下降与上升,在宏观和微观上为人口区划研究提供了基本背景基础。

表 13-3 我国人口数量及其自然增长率的区间差异比较( 1988 年)

沿海区域

中间区域

西部区域

省市区

人口数量

自然增长率

省区

人口数量

自然增长率

省区

人口数量

自然增长率

辽宁

3820

10.71

北京

1081

8.86

天津

843

10.27

黑龙江

3466

12.71

陕西

3135

14.93

河北

5795

14.82

吉林

2373

12.72

宁夏

445

19.55

山东

8061

11.50

内蒙古

2094

14.25

甘肃

2136

15.35

上海

1262

6.40

山西

2755

13.86

青海

434

14.59

江苏

6438

10.14

河南

8094

15.59

新疆

1426

13.73

浙江

4170

9.19

安徽

5377

15.20

四川

10576

11.70

福建

2845

14.71

江西

3609

13.99

云南

3594

16.89

广东

5928

15.83

湖北

5158

12.64

贵州

3127

17.80

广西

4088

15.82

湖南

5890

16.50

西藏

212

17.18

海南

628

15.37

合计

总计

44959

38843

25085

比重

41.29 %

35.67 %

23.04 %

(根据 1989 年中国统计年鉴计算)

  1. 人口地域结构指标人口的空间表现形态是自然环境与资源条件、生活水平等因素影响的结果。中国人口的空间表现是极不平衡的,为了较好地表现我国人口水平分布的变化和城镇化水平的分异,采用了人口密度,城镇人口占本区人口比重和城市密度三个指标表达分异的特征。

从表 13—4 中看出,无论是人口密度、城镇人口比重或城市密度,自沿海向西部呈逐步降低的趋势,三个指标的区域比分别是 7.6∶2.7∶1、2.5∶ 1.9∶1 和 7.4∶4∶1。说明我国沿海、中间、西部三大区域间的人口集聚状况、城镇化水平、经济发展程度存在梯度差异。就是在三大区域内部三项指标所反映的人口地域结构也存在差别,如沿海的沪、苏、浙、闽 4 省市与中

间的皖赣鄂湘 4 省,城市密度都高于本区域内其他地区。区域及区域内部的人口、城镇人口和城市分布差异为人口区的划分提供了客观的依据。

表 13-4 我国人口密度、城镇人口城市密度的区域比较

时间、区域项目

沿海区域

中间区域

西部区域

三区域比(以西部为 1 )

人口密度(人/公里 2 )

1982

1988

320

349

126

137

42

46

7.6 : 2.7 : 1

城镇人口占全国城镇总人口比重%

1982

46.17

35.45

18.38

2.5 : 1.9 : 1

( 9.49 )

( 7.29 )

( 3.78 )

城市密度(个/万

公里 2 )

1982

0.66

0.36

0.09

7.3 : 4 : 1

( 85 个)

( 113 个)

( 51 个)

(根据 1982 年与 1989 年中国人口统计年鉴括号内分别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和城市个数)

  1. 人口年龄构成指标不同的人口年龄结构,不仅对人口再生产本身有不同的影响,而且对社会经济活动产生一系列的影响。人口年龄结构合理, 利于人口与经济两种再生产的协调发展;年龄结构失调,会给人口控制和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严重的后果。按国际规定,1953 年我国 65 岁以上人口比重4.4%,1964 年为 3.6%,1982 年为 4.9%,而 1987 年全国 1%人口抽样调查上升为 5.48%,我国人口发展经历了成年型—年轻型—成年型的曲折路线。老年人口比重上升是必然趋势,我国人口老年化趋势已经开始,再加上我国 0—14 岁人口占总人口的 28.76%(根据 1987 年全国 1%人口抽样调查计算),从属人口年龄比重较高,1987 年已达 52.08%,提高了抚养系数, 给家庭、社会增添了负担。为了表达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区间分异,确定选择人口年龄构成和从属人口年龄比两项指标作为依据。

  2. 人口文化构成 人口的文化素质对两种再生产有着显著的影响。我国人口的文化教育水平区间分异明显,1982 年原西北、西南区文盲率达 27

%以上,其中青藏二省区高达 38%以上,1987 年全国 1%抽样调查表明,仅降低了 0.27 个百分点,仍高达 37.94%,较全国平均值高出 17.35 个百分点。东部沿海区域是全国文盲半文盲率最低的。大学文化程度人口比重也同样表现了东西与南北之间的水平分异。为了明确表示文化程度的区间分异,选择文盲半文盲率和大学文化程度人口比重两项指标为依据。

  1. 民族构成指标中国是多民族的统一国家,其由 56 个民族组成,是世界上民族最多的国家之一。从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至第三次普查,全国人口增长了 73.65%,其中汉族人口增长 71.18%,而少数民族增长了 87.88%, 全国汉族人口与少数民族人口比例由 93.92∶6.08 变为 93.31∶6.69。我国少数民族大多数聚居于“三北”及西南、中南边陲地区,如青藏 2 省区少数民族人口 1982 年占本区人口 57.15%,1989 年虽然降到 48.99%,仍接近本区总人口的一半;内蒙古、甘肃、宁夏、新疆 4 省区少数民族由 24.35%增为 27.23%,四川、贵州、云南 3 省也由 13.31%上升为 19.70%;两广及海南 3 省区、东北 3 省的少数民族比重也呈上升的趋势。少数民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为中华民族的繁荣富强做出重要的贡献,在人口区划研究中是不可忽视的分区因素。

2、人口经济学指标组

人口是受经济活动制约的社会过程,同时人口过程对经济的促进与延迟作用也制约着社会的经济过程。因此,经济的开发与发展将促进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地域分布的相应变化与调整,我国人口已逾 11 亿,空间存在的

分异是已往经济过程的结果,是人口区划

表 13 — 5 人口经济学指标

名称

范围

年份

工 农 业产值(亿元)

人 均 产值( 元\ 人)

国土产值密度(万元\

公 里2

)

国 民 收入 ( 亿

元)

人 均

国 民

收 入( 元 \

人)

人 口

粮 食

密 度( 人 \

吨)

耕地实际承载力(人\ 公顷)

耕 地

单 产

承 载力( 人

\ 公

顷)

职工人数 ( 万

人)

经济活动人口产业构成Ⅰ∶ Ⅱ∶Ⅲ(%)

东北

辽宁、吉

林、黑龙江

1982

1988

1135.37

2965.14

1248.42

3093.69

14.43

37.68

1186.95 1238

2.75

2.08

2.2

2.3

5

6.7

1947.0

2312.5

44 ∶ 36 ∶ 20

39 ∶ 30 ∶ 31

京津冀

北京、 天津、河北

1982

1988

847.83

2287.82

1211.18

2994.86

40.07

108.12

870.30 11.39

3.06

2.09

9.8

10.6

7.5

9.7

1133.5

1323.1

61 ∶ 22 ∶ 17

47 ∶ 24 ∶ 29

东部沿海

上海、 江苏、浙江

福建、台湾

1982

1988

1930.88

5994.32

1407.39

4073.40

58.16

180.55

1997.37 1357

2.43

2.53

17.0

18.1

17.4

18.7

1798.7

2160.3

66 ∶ 21 ∶ 13

47 ∶ 33 ∶ 20

南部沿海

广东、广西、海南

港澳

1982

1988

588.82 2322.34

615.14

2181.96

13.12

51.77

911.83 857

2.90

3.77

16.5

18.5

14.2

12.8

970.7

1153.1

77 ∶ 12 ∶ 11

63 ∶ 18 ∶ 19

中原

山西、 山东、河南陕西

1982

1988

1353.43

3999.29

666.59

1821.13

19.85

58.65

1619.36 737

3.24

3.14

10.0

10.8

6.7

7.4

1697.0

2191.8

76 ∶ 14 ∶ 10

62 ∶ 17 ∶ 21

皖赣鄂湘

安徽、 江西、湖北

湖南

1982

1988

1023.16

3370.16

651.70

1679.10

14.70

48.44

1442.77 719

2.93

2.33

13.2

14.2

13.8

16.0

1677.4

2057.2

77 ∶ 13 ∶ 10

43 ∶ 18 ∶ 39

西北

内蒙古、宁夏、甘肃

新疆

1988

1988

335.0 964.23

600.14

1583.38

1.0

2.87

425.49 699

3.66

2.91

4.4

4.8

3.0

3.6

777.4

921.1

69 ∶ 17 ∶ 14

61 ∶ 19 ∶ 20

西南

四川、 贵州、云南

1982

1988

781.46

2110.31

485.92

1218.68

6.86

18.53

950.07 549

2.76

3.22

14.2

15.3

12.9

12.5

1203.5

1407.1

82 ∶ 10 ∶ 8

74 ∶ 13 ∶ 13

青藏

青海、西藏

1982

1988

30.32

76.29

523.85

1203.60

0.16

0.39

44.47 702

4.19

4.14

7.2

7.8

4.3

4.6

75.8

81.2

73 ∶ 15 ∶ 12

66 ∶ 15 ∶ 19

总计

1982

8206.6

817.44

8.54 2.84 1128.6 72 ∶ 16 ∶ 12

1988

24089.0

2217.04

25.08 2.76 1607.5 59 ∶ 23 ∶ 18

① 1982 年工农业产值以 1980 年不变价格计算; 1988 年产值按当年价格计算,各区加总不等于全国数。

② 1988 年国民收入以当年价格计算,分区加总不等于全国。

③、④耕地数是 1986 年各省市区的数字。

⑤职工人数是指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人数。

研究的现状根据,是未来经济发展与开发以及新的人口布局的出发点。人口经济学指标(表 13—5)既有综合性的,也有单项的,我们选择工农业产值、国民收入、人口粮食密度、耕地承载力及经济活动人口产业结构等指标,综合考察与评估区间的差异性与区内的同一性,为较好地划分人口区提供依据。

(1)产值指标系由工农业产值、人口产值密度与国土产值密度三项指标构成。它们可以反映出区域人口与区域经济实力和水平、国土开发规模和整治程度及其经济成果的关系,是具有一定综合性和相对性的指标。

表 13 — 6 我国产值与国民收入区域对比

指标区域、

产值指标

国民收入指标

工农业产值(亿元)

人口产值密

度(人\万元

国土产值密

(万元\公量

2

国民收入(亿

元)

人口国民密度

(人\万元)

沿海

1982

1988

4527.69 ( 55.17%)

12136.71 ( 54.81%)

9.12

3.70

35.07

94.0

5081.11

中间

1982

1988

2472.96 ( 30.13%)

6744.36 ( 30.40%)

14.51

5.75

8.67

23.74

2903.65

13.38

西部

1982

1988

1205.95 ( 14.69%)

3258.97 ( 14.78%)

19.28

7.70

1.87

5.95

1463.45

15.88

全国

1988

1988

8206.60

24089.0 ( 1 )

12.23

4.51

8.54

25.18

9448.6

( 14015 )

11.50

( 7.75 )

(根据 1983 、 1989 年中国统计年鉴计算( 1 ) 1988 年为当年价格计算,地区加总与全国数不

相符,而 1982 年为 1980 年不变价格计算。( 2 )国民收入为当年价格计算;全国数为各省市区数加总,括号内为全国的国民收入数,两者计算方法不同,均不相符)

从表 13—6 产值指标中,无论是工农业产值的绝对量,还是人口产值密度、国土产值密度的相对值,都是沿海高于中间、西部两区域,三项指标的区域比分别为 3.8∶2.1∶1(以西部为 1)、1∶1.6∶2.1(以沿海为 1)和18.8∶4.7∶1(以西部为 1,1988 年之比为 15.8∶4.0∶1)。区域内部的差别也很突出,如西部青藏 2 省区 1982 年国土产值密度仅 0.16 万元/公里 2

川滇黔三省比前者高出 42 倍之多,就是居中的西北也高出前者 6 倍;还如沿

海区域内部的沪苏浙闽 4 省和京津冀 3 省市分别高出两广海南三省 3.5 倍与

2 倍。说明各区域内部的经济水平及国土开发规模的差异也十分突出。

②国民收入指标 它是一个综合性较强的指标。国民收入绝对量与人口国民收入密度指标可以综合反映沿海、中间、西部区域间的经济发展水平。根据 1988 年国民收入值计算,三区域的绝对量之比为 3.5∶2∶1,人均国民收入密度之比是 1∶1.5∶8,说明沿海区域万元国民收入负担人口仅 8.85

人,中间、西部区域分别负担 13.38 和 15.88 人。还如,沪苏浙闽 4 省市人

口国民收入密度为 7.4 人/万元,东北 3 省和京津冀 3 省市分别是 8.1 和 8.8

人/万元,而川滇黔 3 省和内蒙甘宁新 4 省区万元国民收入承担着 18.2 人和

14.3 人,高出前三个地区 5—10 人之多。各区域及其地区的国民收入高低, 对区域及地区投入经济开发,促进经济发展的资金多寡产生巨大的差别,同时人口的消费基金也有较大的差别。说明人口消费资金和建设资金积累的关系,实质上就是国民收入中积累与消费的关系,两者之间的比例合理与否, 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速度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快慢的协调程度。因此,国民收入指标是人口分区重要的指标。

③粮食及耕地承载力指标人口粮食密度是人口经济密度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反映了区域在一定时段内单位粮食量所能供养的人口数量,有利于区

际间的比较。它不仅表示了区域的粮食生产水平,也清楚地指明了人口对粮食需求的压力。它与人口密度指标不同,是区域人口与粮食生产水平相比较, 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区域人口疏密程度和经济关系以及人口环境容量的高低。从表 13—7 所示,沿海区域的 12 个省市区、西部 9 省区同中间 9 省区 1982 与 1986 年的人口粮食密度比分别为 1.1∶1∶1.2 和 1.2∶1∶1.3,呈中间低两侧高的态势。

表 13 — 7 我国人口粮食密度、耕地承载力的区际间比较

区域

沿 海

中 间

西 部

人口粮

耕地单产

耕地实际

人口粮

耕地单产

耕地实际

人口粮

耕地单

耕地实际

食密度

承载力(人

承载力(人

食密度

承载力

承载力

食密度

产承载

承载力

(人\吨)

\公顷)

\公顷)

(人\吨)

(人\公

(人\公

(人\吨)

力(人\

(人\公

顷)

顷)

公顷)

顷)

1982

2.9

11.2

12.8

2.7

7.8

8.4

3.14

7.9

9.9

1986

2.9

12.4

13.9

2.4

9.3

8.9

3.2

8.6

10.7

说明 1986 年每吨粮食在中间区域平均养活 2.4 人,而沿海与西部区域需

养活 2.9 和 3.2 人,其中西部区域虽然人口密度小于另两个区域,由于农业

自然条件与资源的制约,人口对粮食的需求压力最大。再以 1988 年为例,东

北 3 省及京津冀 3 省市人口粮食密度分别为 2.08 和 2.09 人/吨,而南部沿海

的两广海南 3 省、西南的川滇黔 3 省、中原的晋鲁豫陕 4 省和青藏 2 省区都

超过 3 人/吨以上,其中两广海南和青藏分别到 3.77 和 4.14 人/吨。一方面说明大区域内部人口粮食密度的地区差别,另方面突出反映了地区人口对粮食生产的压力和扩大环境容量的艰难。通过运用人口粮食密度的区间对比, 能较好地反映区际间粮食生产与人口关系和差异,为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区域规划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的确定,为强化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的基础地位以及优化区域农业生产结构方案的决策,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

耕地承载力指标是表达区域人口对耕地压力和环境容量潜力的相对指标,是指在区域内保持农业生态环境不遭破坏或趋向良性循环的前提下,耕地所能供养的人口数量也称生理密度。它既可以用区域总人口与本区耕地面积相比,也可用单位耕地面积粮食产量(依据一定消费水平)所能承受的人口数表示,其公式:

区域耕地实际承载力 = 区域总人口数量(人)

区域耕地面积(公顷)

区域耕地单产承载力 = 区域单位面积耕地粮食产量(吨 / 公顷)

区域粮食消费水平 ( 吨 / 人)

使用该指标可以较为明确地看出不同区域及全国人口对耕地压力的强弱。例如,1986 年沿海区域每公顷耕地已经承载 13.9 人,高于中间、西部区域的 8.9 和 10.7 人。但是,区域之间粮食单位面积产量由于各种因素的限

制而差别很大,如 1982 年和 1986 年沿海区域每公顷产粮分别为 4498.1 和

4956.9 公斤,远高于中间(3137 和 3737.2 公斤)和西部(3144 和 3452 公

斤)区域。若以人均年消费粮食 400 公斤为温饱型生活水平,则沿海区域每

公顷产粮可以承载 11~12 人,中部与西部区域仅 7~9 人,但与耕地实际已经承载的人数相比,沿海与西部区域在目前生产力水平下耕地承载力已经过量,仅中间区域的耕地容量略有增加的潜力。因此,将区域耕地实际承载力与耕地单产承载力结合使用,则可以较为清晰而准确地反映出人口耕地压力的真实状况。采用耕地承载力指标,掌握人口耕地容量的变化幅度,为制定耕地利用保护政策,为人口区划与规划,以及经济布局的空间转移,城镇化发展等的决策,提供了不容忽视的较为可靠的依据。

(4)经济活动人口产业构成指标 一个国家或区域的经济活动人口产业结构,是长期经济、文化、科技、商业、贸易等事业发展的结果,同时也予示着未来经济、科技发展速度及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提高的程度,体现着社会分工的程度及其发展趋势。建国以来,随着人口和社会劳动者的增加, 三次产业人口呈现不同程度的变化,第一产业人口逐步降低,二、三产业人口增长速度较快(表 13—8)。但是,我国经济活动人口产业构成的区际差异突出,如东北 3 省 1982 年至 1988 年间经济活动人口产业结构由 44.69∶ 35.84∶19.47 变化为 38.61∶30.26∶30.63,产业之间趋向于协调发展;而同期的川滇黔 3 省变幅不大,由 81.56∶10.34∶8.10 变为 74.14∶13.35∶ 12.61,青藏 2 省区一产业人口比重降了 7 个百分点,二产业人口仅增加 0.76 个百分点。从总的情况看,我国经济活动人口产业结构仍是传统的农业型结构。为了表达各区域经济活动人口的变化与构成,本区划选择了职工人数和经济活动人口产业构成两个指标来衡量区际间社会劳动分工的分异。

表 13-8 我国经济活动人口及其增长速度(单位%)

时间

产业

1952 年

1978 年

1982 年

1986 年

1988 年

1952 — 1986 年

平均增长速度

第一产业

83.54

73.83

71.61

61.06

59.46

1.8

第二产业

7.39

15.24

16.26

21.94

22.63

6.0

第三产业

9.07

10.93

12.13

17.0

17.91

4.6

3、人口生态学指标组

生态系统是以人口为中心的自然与社会的复合系统,人类始终是影响生态环境的积极因素,同时生态环境对人口发展起着制约作用。由于人口规模的扩大及其作用,对自然条件与资源的利用改造,既可以促使生态环境利于人类方向发展,也可以做出违背自然规律的蠢事,使其遭到破坏,影响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我国 960 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上,生活着 11 亿多人口,对生态环境与资源产生巨大的压力。在人口区划研究中,需要重视人口系统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之间的物质、能量交流关系,以考察区域人口环境容量的优劣。

在人口生态学指标组(表 13—9)中,采用人均自然资源量相对指标, 衡量宏观区域上的差异,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微观区域的分割(表(13—10)。

表 13 — 9 人口生态学指标

名称

范围

人均耕地( 亩\ 人)

垦殖指数(%)

人均耕地及复盖率( 亩 \ 人

%)

人 均

草 地( 亩 \

人)

人均水资源 (M3\

人)

人 均 煤碳 保 有储量(吨

\人)

人均石油保有储量(吨\人)

人均可开发水资源(千瓦\百

人)

人均铁矿石保有储量 ( 吨 \

人)

东北

辽宁、 吉林、黑龙江

2.71

2.56

20.89

20.80

5.43

3.04

1717.48

117.17

33.82

13

73.67

京 津冀

北京、天津河北

1.16

1.46

35.57

35.22

0.72

1.30

404.27

116.19

15.72

3

24.86

东 部沿海

上海、江苏浙江、福建

台湾

0.88

0.81

24.37

23.89

1.35

0.35

1814.70

15.00

0.21

28

4.74

南 部沿海

广东、广西海南、港澳

0.91

0.78

12.90

12.39

2.96

1.56

4296.86

17.56

0.013

20

4.62

中原

山西、 山东、河南、

陕西

1.62

1.45

32.21

31.21

0.89

1.15

660.47

213.78

9.79

5

5.36

皖 赣鄂湘

安徽、 江

西、湖北、湖南

1.13

1.12

20.06

19.06

2.47

0.60

2600.32

32.02

0.24

26

5.07

西北

内蒙古、宁夏、甘肃、新疆

3.42

3.01

3.79

3.64

6.25

24.03

2968.80

322.0

8.87

36

19.86

西南

四川、贵州

云南

1.05

0.95

9.93

9.64

4.05

3.49

3840.32

55.67

0.13

106

6.30

青藏

青海、西藏

2.10

1.86

0.42

0.41

34.70

205.7

3

72185.08

333.13

24.96

1231

0.03

总计

1.47

1.33

10.27

10.02

2.87

( 12.0

4.0

2725.26

99.95

7.17

36

13.49

表 13-10 我国某些资源人均占有量的区际比较

指标

区域

人均耕地(亩\

人)(1)

垦殖指数

人均林地及复盖率( 2 )(亩

\人)(%)

人均草地

(亩\人

( 3 )

人均水资源( M3\

人)( 4

人均煤碳保有储量(吨\

人)( 5 )

人均石油保有储量

(吨\人

人均可开发人能资源

( KW\百人

人均铁矿石保有储

量(吨\人

沿海

1.14

24.34

1.4619.96 %

0.87

1688.14

43.90

7.68

8

22.76

中间

1.68

14.12

3.3719.45 %

3.93

1816.80

154.98

8.07

17.58

5.80

西部

1.47

4.14

4.166.26 %

9.70

4765.88

97.85

109.34

6.56

全国

1.33

10.02

12.0 %

4.0

2518.08

96.16

7.17

34.84

12.98

( 1 )人均耕地是 1986 年数计算。( 2 )林地指土地利用现状概查数,森林覆盖率是以有林地面积

求出。( 3 )草地包括天然与人工草地、草山草坡等。( 4 )水资源量是根据 1983 年邹庆山《水资源概

论》一书数据计算。( 5 )各类能源及铁矿石以 1985 年数计算)

我国耕地面积只占世界耕地的 7%,却养活着占世界 22%的人口,已是相当不容易的事情。然而,我国人口在继续以较快速度增长(今后几年将平均以每年 1500 万以上增加),社会粮食消费量的增长超过了粮食增长的幅度,非农占地还没有效地控制,耕地呈递减的趋势,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同时,我国的耕地分布是不均匀的,区间差异很大。从宏观上说,沿海区域和西部区域耕地绝对量少于中间区域,即 32.73%、43.43%与 23.84%; 在耕地相对量上,中间、西部区域均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沿海区域低于全国水平;在垦殖指数上,沿海、中间、西部三大区域之间大约都相差 10 个百分点左右。沿海平原集中,人口稠密,垦殖指数高;中间区域开发程度不一, 还有潜力可挖,而西部区域处于内陆干旱区和高寒区,垦殖活动受到限制, 耕地生产力也受到影响,从而限制了人口环境容量的扩大。从微观上看,东北 3 省、京津冀、沪苏浙闽、晋鲁豫陕及皖赣鄂湘等地区,垦殖指数都超过20%,其中京津冀、晋鲁豫陕达到 35%和 30%以上,是垦殖指数最高的地区, 然而人均耕地量却差别很大。内蒙甘宁新川滇黔及青藏地区人均耕地都超过 1 亩,其中内蒙甘宁新地区高达 3.42 亩,位居首位,但垦殖指数很低,仅 3.64

%;青藏地区更低,为 0.42%。这三个地区是大高原与盆地为主,草原面积广阔,形成以牧业为主的农业经济活动,人均草地达 9.7 亩,超过全国平均

数的 2 倍,是沿海区域的 11 倍,中间区域的 2.5 倍。农业自然资源的区间差异,必然导致区际间农业生产活动的不同,也就影响人口环境容量的大小。人均林地指标,西部与中间区域都超过全国人均 2.87 亩的水平,分别达

到 4.61 和 3.37 亩,而沿海仅 1.46 亩。反映生态环境质量的森林覆盖率是单指有林地面积,则沿海、中间区域超过全国水平,达 19.46%和 19.45%,而西部区域仅 6.26%,低于全国水平的一半,说明西部区域环境质量很差。

人均水资源,全国平均每人为 2518.08M3,但区间差异很大。沿海、中间与西部区域之比(以沿海为 1)1∶1.1∶2.8。三大区域内部差别也十分明显,青藏地区人均水量达 72185.08M3,就连内蒙甘宁新的西北干旱半干旱区也达 2968.80M3,分别高出最低人均量的京津冀地区 178 倍和 7 倍。但是, 西部区域多为干旱半干旱、高寒区和岩溶区,受时空分布影响,蒸发量高水资源难以保障;人口稀少、城镇化水平低、经济水平不高,仅是水资源丰富的潜在区,更是西部区域经济开发事业的极大限制因素。

人口与能源,是我国面临的两大难题,同时二者关系又极为密切。能源

是发展经济和保证人民生活需要的重要物质条件。我国是世界能源资源大国之一,但常规能源资源的地域分布极不均匀,84%的煤碳资源集中于北方, 石油资源 93%分布东部,天然气集中于四川盆地,71%的水能资源分布在西南区。由于能源资源地区丰饶度的差异,对区域经济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 同时影响人口过程。为此,选择人均煤碳、石油、与可开发水能资源量三个指标来反映区间人口与能源的关系。为人口区划提供依据。

钢铁是国民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原材料。人均铁矿石量同人均能源资源量一样,具有区间差异性。

综上所述,人口区划指标体系设计与选择,系由三大指标组的 28 个具体指标构成人口分区指标体系(图 13—2),以人口的量化特征分析人口质态的区域分异,为人口系统的空间分割服务。

三、人口分区指标体系设计与确定 - 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