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移民垦荒,支援边疆,建设农林牧业新基地
我国国土辽阔,边境线很长,内陆边疆地广人稀,资源却十分丰富。屯垦戍边,开发边疆是我国古已有之的移民措施。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为了开发边疆资源,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建设新的农林牧业基地,支援社会主义建设,在边疆地区兴办国营农场,屯垦戍边。
- 在三北地区集体移民垦荒,兴办国营农场屯垦戍边。1950 年在黑龙江、新疆、内蒙古及宁夏等地建立了一批国营农场,1954 年建立了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于是从人口稠密地区及解放军复员转业官兵中,组织了大批的垦荒移民,累计迁移约有数百万人。移出地主要是人口稠密的山东、江苏、河北等省和一些大城市。山东省人多地少,是全国重点移出省份之一,70 多个县、市有移民任务。从 1955 至 1960 年 6 年时间组织移民 110 多万人。移
入内蒙古 510 户 2414 人,青海省回民 2135 户 10195 人,吉林省 149646 人,
辽宁省 128044 人,移入黑龙江省最多计 81.6 万余人。移入黑龙江省的人口
中有一部份是青年垦荒队计 159460 人,其中带家属的 14421 户,分别迁入黑
龙江的 34 个县,建立了 425 个移民新村,进行垦荒。江苏省于 1959 年、1960
年组织 12 万人到新疆支边,随后又陆续迁出家属 4 万余人。上海市于 1963
至 1965 年 3 年间,组织青年学生支边到新疆建设兵团屯垦戍边,共迁出 9
万余人。天津市第一次移民在 1955 年,由民政部门组织向青海省互助土族自
治县移民 5.9 万人。后在 1958 至 1960 年,又动员 7 万人支援边疆。河北省主要是保定地区,在 1955、1956 两年组织了两批移民共 2400 户 14000 人。其中 1955 年组织一批城镇青年约 2000 人到黑龙江落户垦荒。1956 年主要是移入青海、内蒙古落户。迁至青海省回族聚居区门源回族自治县和化隆回族自治县的有回民 800 户约 4000 人。另有 400 户汉民约 2000 人迁至互助县落
户。迁至内蒙古临河、五原、浪山、乌拉特前旗等地落户的有 1200 户约 6000 人。国家还动员组织复员转业军人办国营农场。1954 年 8 月,第一批铁道兵复员转业军人到黑龙江虎林地区开荒建设国营农场。1956 年底,铁道兵复员转业军人万余人开进北大荒。1958 年又有 10 万名解放军复员转业官兵开进北大荒,大规模地开垦黑龙江省三江平原。
- 在中南和西南地区发展橡胶基地。1959 年为发展我国的橡胶工业,党和政府决定在广东、广西和云南等省、区建设我国的橡胶生产基地。这些基地主要在广东省的海南岛和湛江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钦州地区,云南的西双版纳自治州和德宏自治州。这些地区都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都比较落后。因此,采用办国营橡胶农场的形式,动员一批有文化、有志向、懂一定技术的复员军人和移民作为骨干建设橡胶基地。从 1959 年到 1962 年,
国家动员了三十万人去海南岛建设橡胶基地。在这四年中,每年由复员军人中动员四至五万人。复员军人不足时,由移民补足。云南省的橡胶基地,所需劳动力,由湖南支援 5 万人,每年再吸收一些复员军人参加。经过这些年
的建设,我国现已在海南省和云南省建成橡胶基地,有橡胶林 600 多万亩、
年产胶 10 万吨以上。
经过建国三十多年来数百万支边垦荒者的长期艰苦劳动,已开垦出几亿亩荒地,建立起来的国营农场、林场或垦殖场数以千计。不仅生产出大量的粮食、棉花、水果、木材和橡胶等农林产品支援了国家建设,而且保卫了边疆、巩固了国防,在培养人才方面也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